遂宁市船山区优势农产品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A-05地块B区)-暂估价补遗一
致潜在投标单位:
“ 遂宁市船山区优势农产品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A-05地块B区)-暂估价项目”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中的第4条调整为:“*故障响应:卖方所提供的电梯设备发生故障后,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对于操作故障卖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市区 30分钟内,区县 60分钟内给予解答指导排除或派员现场排除;对于设备本身故障,卖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市区 30分钟内,区县 60分钟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后,若卖方在应该到达现场的情况下而未能在市区 30分钟内,区县 60分钟内到达现场,买方有权要中标方给予赔偿,具体做法是:从接到买方故障通知之日的次日起,每天赔偿买方质量保证金的0.5%”。
2、将招标文件招标项目信息中的招标人调整为:“四川攀峰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4、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潜在投标单位下载本次上传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四川攀峰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