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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鼎云科技有限公司3.9526%股权(对应25.3165万元出资额)

江苏省 其他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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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芜湖鼎云科技有限公司3.9526%股权(对应25.3165万元出资额)
标的编号N0117GQ250022产权子类型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2025-06-18挂牌截止日期2025-07-1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芜湖鼎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1号楼12层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华
成立时间2018/09/21注册资本+币种6405074.50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10104MA68JDNP5J所属行业其他软件开发
经营范围网络、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信息系统集成;电信增值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7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安徽宁弋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1.2252
2张耀华23.4189
3上海滨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4189
4芜湖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6.5217
5芜湖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5217
6南京江宁高新区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9526
7中安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9644
8上饶市中科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0.9883
9武汉樱顶鼎云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881

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8837.90661.37919.37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16338.016019.8110318.20
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5/03/314358.201137.501137.50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15921.484350.9511570.53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4/06/306651.06-133.91-40.9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14038.813761.5110277.3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760.00
评估基准日2024-06-30
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44620.00(收益法)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京江宁高新区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1150940012816
注册地(住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2211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3.952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9526%
内部决策形式股东决定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文件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办)文件单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一、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提请投资人关注。

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监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市监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四、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江苏产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200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低于全部股权转让款的5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价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并以受让方尚未支付的交易价款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同时受让方须对余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方式为:银行保函、实物资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政府补偿款项等。

二、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标的交割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www.ejy365.com)的《e交易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竞买人,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竞价: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项目挂牌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06-18 09:00:00至2025-07-15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交易所(e交易)系统(www.jscq.com.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其他材料。

三、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备查文件:

(一) 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4343号、苏亚专审〔2024〕326号);

(二) 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4】第332号);

(三) 芜湖鼎云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3月份财务报表;

(四) 芜湖鼎云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200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e交易)通知的期限内向交易所(e交易)指定的账户交纳上述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交易所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

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中披露的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收取https://www.jscq.com.cn/uiFramework/js/pdfjs/web/viewer.html?file=/jscq/attachDir/2023/10/2023101917585934574.pdf。
附件下载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样本).pdf

承诺函(股权项目公告附件).doc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李女士
咨询电话025-83163390
咨询时间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技术支持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他传真:025-83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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