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月湖街道市政维护外包服务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508010029-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白沙液街110号望月湖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乙方):长沙市楚达路桥施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谷丰路409号荷叶塘社区居委会综合楼四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望月湖街道市政维护外包服务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人行道 | 其他服务 | 1、路面类型:普通水泥砼人行道 2、维护内容:人行道维护 3、维护期:一年 | 项 | 94657.21 | 102229.79 |
2 | 人行道 | 其他服务 | 1、路面类型:普通预制块人行道 2、维护内容:人行道维护 3、维护期:一年 | 项 | 1821.19 | 2913.9 |
3 | 钢筋混凝土管 | 其他服务 | 1、管径:Φ≤400 2、维护期:一年 3、维护内容:管内清淤及维护 | 项 | 11950.24 | 50191.01 |
4 | 人行道 | 其他服务 | 1、路面类型:彩色块料人行道 2、维护内容:人行道维护 3、维护期:一年 | 项 | 11332.98 | 21532.66 |
5 | 化粪池 | 其他服务 | 1、化粪池 2、维护期:一年 3、维护内容:化粪池内清理及维护 | 项 | 1554 | 174048 |
6 | 钢筋混凝土管 | 其他服务 | 1、管径:Φ>400 2、维护期:一年 3、维护内容:管内清淤及维护 | 项 | 5037.59 | 22669.15 |
7 | 人行道 | 其他服务 | 1、路面类型:麻石火烧板人行道2、维护内容:人行道维护3、维护期:一年 | 项 | 643.86 | 1158.95 |
8 | 检查井 | 其他服务 | 1、检查井 2、维护期:一年 3、维护内容:检查井内清理及维护 | 项 | 1310 | 61570 |
9 | 进水口 | 其他服务 | 1、进水井 2、维护期:一年 3、维护内容:进水口井内清理及维护 | 项 | 884 | 25459.2 |
10 | 树池 | 其他服务 | 1、维护期一年 2、日常修补及替换 | 项 | 2510 | 7906.5 |
11 | 车行道 | 其他服务 | 1、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支路 2、维护内容:路面维护 3、维护期:一年 | 项 | 88741.01 | 230726.63 |
12 | 侧石 | 其他服务 | 1、维护期:一年 2、日常修补及替换 | 项 | 28050.28 | 32257.82 |
合计金额小写:732663.61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叁万贰仟陆佰陆拾叁元陆角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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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望月湖街道市政维护外包服务:732663.61元。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承包范围内道路维护工作。
2、承包范围内道路排水维护工作(泄水井、中间井、下水管道)。
3、承包范围内人行道维修工作(各类行道板、锁边石、侧平石)。
4、承包范围内化粪池清掏及维护工作。
5、数字化案卷处置工作,维护所交办、社区、市民反映投诉类处置工作。
6、承包范围内树围石维护工作。
7、属于市政范围内的应急抢险及重大检查任务的工作,包括防汛防内涝应急抢险工作。
2、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日常有一支具备市政维护技能的劳务人员承担工作,且队伍保持相对稳定,确保日常维修所需机械设备。
2、维护所需机械设备、车辆、生产工具等物资全部由乙方购置(费用自理),乙方一线维修人员必须足额配备,满足维修管理需求。
3、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乙方如果没有为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出现工伤,由乙方自行承担医药费及相应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只负责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2.人员配置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日常有一支具备市政维护技能的劳务人员承担工作,且队伍保持相对稳定,确保日常维修所需机械设备。
2、维护所需机械设备、车辆、生产工具等物资全部由乙方购置(费用自理),乙方一线维修人员必须足额配备,满足维修管理需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日常有一支具备市政维护技能的劳务人员承担工作,且队伍保持相对稳定,确保日常维修所需机械设备。
2、维护所需机械设备、车辆、生产工具等物资全部由乙方购置(费用自理),乙方一线维修人员必须足额配备,满足维修管理需求。
4.其他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3165.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3165.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3165.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3165.9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长沙市楚达路桥施工有限公司:1901018019200081495)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9-04 ——2026-07-04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重新整改后进行验收。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备注:因系统格式原因造成合同无法上传导致申报时间延误,现合同签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2026年7月4日。
第二年度实际履行期限:2025年7月5日-2026年7月4日。
项目经理:熊立钢。(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湘243002406524)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法定代表人: | 王桃兵 | 法定代表人: | 曹泽军 |
委托代理人: | 张哲 | 委托代理人: | 熊立钢 |
附件列表:
- 合同明细.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