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轻钢结构造型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市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轻钢结构造型工程已由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以黄发改审批【2022】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4.5868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万元,建设规模: 小型项目, 建设地点: 黄骅市信誉大街以东,长虹大街以西,北海路以北 。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黄骅市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轻钢结构造型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安装轻钢结构造型、玻璃采光屋面、电动天棚遮阳帘、铝合金百叶窗等。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4.586826万元。3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4 质量标准: 合格 。5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黄骅市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轻钢结构造型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安装轻钢结构造型、玻璃采光屋面、电动天棚遮阳帘、铝合金百叶窗等。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4.586826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其他相关资质条件)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 其他:无。?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2其他要求:?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3.13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本项目按照“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的相关政策执行。(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 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 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9 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5 09:00至2025-07-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izhaobiao.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付费主体:招标人。2使用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izhaobiao.com/);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均使用第三方平台;收费标准: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izhaobiao.com/)向河北鹏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317-5880211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黄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522202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黄骅市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轻钢结构造型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88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鹏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 | 黄骅市 | 地址: | 黄骅市高教中心404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贾先生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0317-5311117 | 电话: | 0317-588021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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