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提 供 自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至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信 用 中 国
主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
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证明、
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2 日
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包含工程量清单、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5.2 递交方法: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EF%BC%89%E4%B8%8A%E9%80%92%E4%BA%A4%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6.2 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
标前需准备好 CA 锁(详情联系 CA 咨询电话)、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
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55-2090080;北京 CA: 0355-21
36789;山西 CA:0355-2090058。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
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
西省·长治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