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检验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TXA-2610221419
项目名称:2026年检验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供货商接到医院送货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交货,并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等,且能够正常使用。到货距产品出厂日期不超过3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检验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或2025年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完整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三个月份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三个月份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承诺声明谈判响应单位与其他谈判响应单位无交叉控股股东、无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涉嫌联合围标、串标行为,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一旦中标必须坚守诚信、认真履约;
(9)谈判响应人具备谈判响应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销售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谈判文件):
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链接]);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2.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1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2.12《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县人民医院
地址:眉县滨河新区凤泉路北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万达ONE壹号写字楼15层
联系方式:029-89585685转805、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艺、韩锦标、孙翊轩、张强
电话:029-89585685转805、810
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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