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林草湿地手续办理技术服务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日(第二包)》同发改〔2023〕94号、95号、96号、97号、98号、99号、100号、101号、102号、103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同江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骏兴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林草湿地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2.2建设地点:同江市。
2.3 建设规模:提质改造农村公路10项90.5公里。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服务工作。
2.5 招标范围:“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林草湿地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2.6 工作内容: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林木采伐设计调查、编制使用草原专项报告并办理占用草原手续、编制永久占用湿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技术服务工作。
2.7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8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无安全事故(无伤亡)。
2.9 本项目不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445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做过1份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为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林木采伐设计调查或编制使用草原专项报告或编制永久占用湿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或办理用地手续)
3.3 投标人不得在所投标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3.4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8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
5.4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EF%BC%89%E3%80%82%3C/p%3E%3Cp%3E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EF%BC%89%E3%80%82%3C/p%3E%3Cp%3E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同江市交通运输局
监 督 人:吴女士
电 话:13206971222
招 标 人: 同江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指挥部
地 址:同江市友谊路57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0454-2938858
招标代理:骏兴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和谐大街、哈尔滨大街、北兴街围合区域loft6栋14层1414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51020269
邮 箱:jxxmglyxgs151@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