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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国道(金灯街-鸿福路)段声屏障更新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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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312国道(金灯街-鸿福路)段声屏障更新工程 JSZC-320505-RHZH-C2025-003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2 13: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RHZH-C2025-0030 

项目名称:312国道(金灯街-鸿福路)段声屏障更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拆除原1305米声屏障,同时新建1305米声屏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312国道高架,北起金灯街,南至鸿福路;

(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技术要求、图纸;

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2)设计图纸;

3)工程量清单;

(8)质量保修期:两年。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根据苏财购[2022]1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2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04-22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51331、0512-68751335;

5.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6.关于采购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事宜:

6.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6.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6.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2)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3)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7.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9.受系统格式限制,设计图纸及采购清单无法作为采购文件附件上传,故本项目设计图纸及采购清单(EXCEL格式及PDF格式)上传于百度网盘中,请各投标单位至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mamKCbT-F9dA8_PhvBFSw,文件提取密码为:fnjx,自行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科普路科技大厦7楼

联系人:何翀

联系电话:0512-68089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

联系人:孙绮芸

联系电话:0512-68083666*6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绮芸

电话:0512-68083666*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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