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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275号】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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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275号】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0%E6%9C%8823%E6%97%A508%E6%97%B64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5-91

2、项目名称: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464480.03元

最高限价:12464480.0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

(元)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

金额(元)

 

1

 

平公资建2025275号-1

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6961370.00

 

6961370.00

 

 

6961370.00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菌种培育、袋料成分研究实验室设备(一套),香菇多糖提取实验室468平方米及设备(一套),冷库1749平方米,烘干车间864.87平方米,养菌房(单个576平方米,共6个一共3456平方米),园区道路硬化2191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4、建设地点:鲁山县瓦屋镇;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期:6个月;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且项目总工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 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 库〔2019〕38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 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 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 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 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7%9B%B4%E6%8E%A5%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 CA 证书:http://***/tzgg/10814.jhtml%E3%80%82%3Cp%3E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需在《系统功能》-  《组件下载》中,下载《YDBX 清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清标办法)》制作系统, 按照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 ”开标,投标人远程 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 ”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 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 ”,可通过公 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5、监督单位:鲁山县农业农村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8017H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093854333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地址: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1350341044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平顶山鸿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育英路--双创孵化中心南二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9213694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9213694335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2. 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EF%BC%89%E4%B8%8B%E8%BD%BD%E2%80%9C%E5%B9%B3%E9%A1%B6%E5%B1%B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7%B3%BB%E7%BB%9F%E2%80%9D%EF%BC%8C%E6%8C%8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5%88%B6%E4%BD%9C%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 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xx 标段), 其中包含 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 ”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EF%BC%89%E3%80%82%3C/p%3E%3Cp%3E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 ”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 、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 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 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 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 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 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 、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 行公示。

4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 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 、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 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 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

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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