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监测站常规试剂采购(2026年)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监测站常规试剂采购(2026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包预算金额:342316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监测站常规试剂采购
采购需求:常规试剂
服务简要说明:签订一年期采购合同
产品与工程信息
采购产品名称:监测站常规试剂
数量:1项
金额:342316元
资质要求
一般资格证明: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记录查询
特殊要求: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证(如涉及)、中小企业声明(如适用)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时间节点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4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9:00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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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
项目名称:监测站常规试剂采购(2026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42316.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42316.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42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监测站常规试剂采购
1
342316
项
工业
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将与供应商签订一年期采购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即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制证明材料(若有)
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落实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七章。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1)投标人为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所提供危险化学品供货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注:上述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须包含本项目的整个服务期;若未包含整个服务期,则须承诺在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期手续的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产品名称须清晰可识别)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1)投标人为所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2)投标人为所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供货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注:上述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营备案证的有效期须包含本项目的整个服务期;若未包含整个服务期,则须承诺在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期手续的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产品名称须清晰可识别)
(3)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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