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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保定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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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发改复字[2025]65号、高行审招标核[202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医疗设备、建设医院基础信息平台、智慧医院数据中心和智慧患者服务相关系统、升级原有医疗系统及配套设备。

(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市医院(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幸福南大街19号) (3)招标估算额:4220.7946万元

(4)计划工期:180天,(其中设计30天,施工150天) (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2.2招标范围:高碑店市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预算、设备材料采购、建设实施、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调试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及质保期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医疗器械资质:联合体成员如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2)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专业职称含建筑智能化、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技术类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本单位的2025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3.1.4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项目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或智能化项目施工)或(信息化或智能化项目设计)或(信息化或智能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等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核查为准)。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单位,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及承担内容认定各自相对应的资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8

09:00至2025-12-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采用远程异地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异议受理人:强海林;异议受理电话:0312-333668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2-2827757

电子邮箱:

gbdfg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高碑店市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本项目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迎宾路18号

地址: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

邮编:

074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赵长亮

联系人:

强海林

电话:

0312-2827757

电话:

0312-3336684

传真:

0312-2827757

传真:

0312-333668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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