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涧西区瀛洲街道希望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DZB-F-2025-225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涧西区瀛洲街道希望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遴选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遴选项目需求、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配送周期:
1、遴选需求:选取1家供应商负责涧西区瀛洲街道希望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试剂与其他相关耗材的供应,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每年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配送周期:医用耗材自报货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送达指定地点;急需耗材3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确保不影响临床使用。
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三、成交情况
成交人:河南贝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北路130号1号楼2423号、2617号
四、评审专家名单
连建学(组长)、王燕萍、张红伟、张粉桃、陈丹(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收取代理服务费:3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遴选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9-6497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63637166
电子邮箱:hnfdl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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