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Ⅰ海上风电项目海上主体工程施工钢管桩及附属构件成品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I海上风电项目经理部,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使用单位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I海上风电项目经理部。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钢管桩及附属构件成品制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I海上风电项目位于花园口南侧海域,黄海海域长山列岛和石城岛之间。风电场横向跨度约5.0km~9.5km,纵深约19.1km,水深约10m~15m,中心点距离岸线约17km、距离海洋功能区划中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约13km,规划面积约100.8km2。
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I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庄河海域)规划装机规模为220MW,拟安装21台单机容量不小于10MW的风电机组。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I海上风电项目风电机组所发电量通过4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双回220kV海缆登陆,之后转陆上双回220kV线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经一回220kV架空线路(由电网建设)接入花园口220kV变电站。
根据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为组织单位,对钢管桩及附属构件成品制作实施集中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资质、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住建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书或EN1090 欧盟钢结构资质认证且近3年来具有钢管桩加工制作或导管架加工制作施工业绩等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证明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标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投标人投入本项目钢管桩及附属构件生产线不低于2条,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机构相关资料等内容。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的业绩中钢管桩桩顶直径不小于7.5m,单桩桩重不低于1000吨,每份合同合同量不少于3套钢管桩方可采用为有效业绩;或提供单台导管架架体重量超过1000吨业绩合同,每份合同合同量不少于3套导管架方可采用为有效业绩;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或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1.本次钢管桩采购,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钢管桩运输,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不低于8000t级及以上运输船靠泊、运输的码头,码头必须满足5000t运输船滚装要求,是合法且公开运营;投标人须满足组织钢管桩装船、绑扎能力并提供运输工装;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6套钢管桩(含套笼)存储能力;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Ⅰ海上风电项目海上主体工程施工共21根10.5MW风机单桩基础及21套附属构件加工制作,单桩重量1000~1500t,壁厚60~85mm,直径8.5~9.3m;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包件,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包件1:6根10.5MW级风机单桩基础及6套附属构件;
(2)包件2:5根10.5MW级风机单桩基础及5套附属构件;
(3)包件3:5根10.5MW级风机单桩基础及5套附属构件。
(4)包件4:5根10.5MW级风机单桩基础及5套附属构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包件,完成网上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2采购文件挂网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挂网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09时00分。投标单位须在采购文件挂网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用于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上传,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采购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针对每个包件,投标人在铁建云链系统提交一份与招标内容相对应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遵循兼投不兼中原则,每一个包件的投标文件必须是独立、完整的,每份投标文件单独编制并上传至铁建云链系统;为便于投标评审,每个包件须纸质打印、盖章并胶装2份,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72号26栋中国铁建港航局新能源分公司,若出现纸质文件与铁建云链系统文件不一致的,以铁建云链系统为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此次供应商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响应文件。
6.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09时00分。
6.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陆该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特别提醒:报价模版须与响应文件同时在铁建云链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及报价模版传输的,视为放弃参加资格。
6.4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入围候选人的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盖章版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5年6月30日09时00分。
7.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按招标组织单位通知时间解密。
(2)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www.crccep.cn)平台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9.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I海上风电项目经理部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街道
联系人:徐云成任伟
电话:17824416992(徐)18688171991(任)
邮箱:crcc_dlhyk1@163.com
9.2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 2372号26栋
联系人:赖垚
电话:18578204854
电子邮箱:tighxnysbwz@163.com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能源分公司
2025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