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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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石柱分院迁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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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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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330784-04-01-11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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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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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永康市石柱镇中心卫生院(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石柱分院)
地址:永康市石柱镇石柱村新大街2号
联系人:章晓光
电话:137****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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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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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五湖路1号(永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5楼6501室)
联系人:吕雨霏
电话:188****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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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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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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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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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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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具体包括工程规划范围内全过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表、质量保修期内服务,办理配套设施确认等。变配电工程由业主自行委托发包,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1、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装配率、发热门诊、手术室等)、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包括建筑、结构、装饰、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弱电智能化、绿色建筑设计(节能)、标线、标牌、电梯设备安装、电气设计(信息系统等)为完成相关施工图而需要对招标人现有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的优化、补充完善设计工作及施工涉及到的所有设计总包工作。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详细设计要求按设计任务书执行)。2、施工: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基坑支护、人防工程、基础、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通风工程、空调工程、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源监控系统、余压监控系统、智能应急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抗震支架、充电桩工程、太阳能集热系统、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泛光照明、交通设施标志标线、大市政配套工程(供水工程)、净化区域与手术室的医气和洁净空调、PCR检测实验区及手术室装饰等(具体范围详见控制价清单)。3、采购:包括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检测、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空调通风系统、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智能化设备、充电桩、电梯(含电梯信号覆盖)、厨房设备、医疗净水设备、污水处理、固定家具、光伏等(具体范围详见控制价清单)。4、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设计、报批报建、各类图纸及专项审查、规划许可等各项审批及施工许可证的代办或协办、设备招标采购、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相关专业(电力、供水等)的代办衔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移交、竣工备案(包括质监、消防、人防、 规划、环卫、环保、市政等各个专项验收)、项目的权属初始登记及产权移交的协助办理,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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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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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7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5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 7 层,建筑面积 13500 平方米,容积率 2.2,建筑密度 32%,绿地面积2450平方米; 地下二层,建筑面积 11500 平方米。建设项目为综合楼(含公共卫生),包括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场地和医疗设备组成;其中,房屋建筑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人防急救医院、保障系统、业务管理、院内生活用房和公共卫生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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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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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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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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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石柱分院迁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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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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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840900007414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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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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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408,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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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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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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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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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3种条件中任意一个条件: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类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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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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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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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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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9-23至2025-10-24,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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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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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0-24,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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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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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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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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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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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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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929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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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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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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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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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6: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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