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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望滨公路(K0+000-K3+262段)路况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银川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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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望滨公路(K0+000-K3+262段)路况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望滨公路(K0+000-K3+262段)路况提升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望滨公路(K0+000-K3+262段)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5〕5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永宁县望滨公路(K0+000-K3+262段)路况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银交函发〔2025〕15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宁县望滨公路(K0+000-K3+262段)路况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永宁县望远镇。

2.3工程概况:路线全长3.26km,主要对望滨公路(K0+000-K3+262段)进行路面改造修复,补充部分标志、标线等。(一)道路工程:修复道路长度3.26km,沥青混凝土路面,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面宽度21m,车道宽度3.25m,预期使用年限5年。共铺筑5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66.64Km?,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0.11Km?,级配砂砾垫层30.62Km?,修补路面裂缝7547m,改造平面交叉3处,接入口25处等。(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新建标志牌6块,施划交通标线6731.06㎡,设示警桩9根、隔离栏杆827m、波形梁护栏112m,修复雨水口124套、雨水井9座,管道清淤60处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其中:永宁县望滨公路(K0+000-K3+262段)路况提升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或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旧资质)资质。所有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2025年06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公路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同时发布,(因系统电子招标文件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故发布公告的媒介更正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永宁县杨和街

邮编:750100

联系人:郭贵龙

电话:0951-80112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商城A区7号楼811室

邮编:750000

联系人:贾羽、李元鑫

电话:0951-8949821

电子邮件:/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5556782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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