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无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州市河道生态修复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河道生态修复项目 | ||
| 标段名称 | 高州市河道生态修复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高州市境内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私营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主要对高州市境内高州市政府职能管辖的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高标农田、水源保护区等规定禁止区域及年度内已依法许可的河砂开采区域除外)。目前为大井河、曹江、南塘河、沙田河、罗江(陵江)、横山河、潭丹河、谢鸡河、顿梭河、南山河、黄塘水、大潮河、格苍河、云炉河、浊河、新垌河、大社河、黄岭河、小东江(泗水河)、根子河、公馆河(白沙河)、鸡公河、王江河等378条河流进行清淤疏浚及生态修复,治理河长共1826.05km,清淤量约为3038.14万m?。 | ||
| 招标内容 | 运作方式:项目采用河道淤积物有偿使用权转让的模式开展,通过引入投资方,并约定其作为项目投资主体,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高州市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根据项目经营目标及河道沉积物储量评估规模,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0年,期满或清淤物达到约定清淤量后终止协议。 项目合作范围: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淤积物有偿使用权的有偿使用者(投资人),由有偿使用者(投资人)向政府支付有偿使用价款,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完好移交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门。 在本项目有偿使用范围内,除非依照有偿使用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或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主管单位及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有偿使用权、不减少有偿使用权的内容。 | ||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计算期:根据项目经营目标及河道沉积物储量评估规模,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0年(建设期自签订有偿使用协议之日开始计算)。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2月01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因自身严重违约(工期延误超30%、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作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08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30 09:00:00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30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12-30 09:00:00 | 开标地点 | 21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高州市文明路39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68886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长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茂南区东粤路9号九和(谦和楼)四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莫小鹏 | 联系电话 | 0668-2907995 |
| 招标监督机构 | 高州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668-688863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因投标人原因或其他因素造成投标人未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投标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4.接收备用投标文件电子U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及时间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电子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投标文件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U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人也可不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U盘。 5.递交备用电子U盘的人员须为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递交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无需提供),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相关电子U盘。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交易平台对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可不参加)。投标人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视其为放弃参与开标的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6.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U盘: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投标文件U盘,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投标文件备用电子U盘。 7.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备用电子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备用电子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备用电子 U盘或递交的备用电子U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备用电子U盘,并按备用电子U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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