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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响水县浒苔绿潮前置打捞项目采购公告

盐城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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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响水县浒苔绿潮前置打捞项目 JSZC-320921-YCRZ-G2025-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 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9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1-YCRZ-G2025-0005 

项目名称: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响水县浒苔绿潮前置打捞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总价:人民币743.6万元;单价:①基本补助费:每日每艘船舶费用不得高于7800元。该费用为每日每艘船舶完成省市下达的打捞任务的基本补助费用,未完成基础打捞量的按照《2025年江苏省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补贴政策依量扣减。 基本补助费中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出海、运输、装卸所需的人工、材料、网包、工器具(含自动化打捞设备的运输、安装、维护、拆卸)、配件耗材、燃料、水电费用、人员培训、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船舶往返当天计入补助天数。 基本补助费总价=基本补助费中标价: (大写: ) (元/艘/日)×累计出动艘次(艘/日)-未完成打捞量扣减费用 ②回港避风费:每日每艘船舶费用不得高于2600元。该费用为防御强风雨带来的不利影响,出海船只须回港或就近回港避风,做好防止船只碰撞措施或因甲方原因要求乙方回港所产生的费用,合同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回港避风所需的船舶租赁、人工、燃油、机油、各项材料、工器具、配件耗材、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回港避风费总价=回港避风费中标价: (大写: ) (元/艘/日)×累计避风艘次(艘/日) ③超额完成打捞量省级奖补资金,该项无需报价。该费用为超额完成每日基础打捞量,按照《2025年江苏省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补贴政策,省级对超额完成部分给予的奖励资金,按实际打捞量结算。 超额完成打捞量省级奖补资金=奖励单价×超额完成量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文本第一条合同价款中全部条款。)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黄海浒苔绿潮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2025年江苏省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方案》、《2025年盐城市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和《2025年响水县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2025年将继续组织开展浒苔绿潮前置打捞工作。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总价),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打捞时间从5月上旬开始至7月10日左右结束(具体时间以省、市浒苔绿潮前置打捞现场指挥部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5本次采购项目属于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 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网上下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在获取期限内用CA登录系统内下载制作,否则将无法参与投标)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

1.1签订合同30日内,甲方凭发票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给乙方,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除外。

1.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服务,浒苔打捞工作全部结束,经响水县审计局或其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甲方根据审计结果按财政拨款序时付款,乙方须提供相关有效票据。

1.3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付款时须提供合格的发票等付款证明材料。。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 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 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 标的投标。

6、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9、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0、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 (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响水县长江路296号

联系人:孙海刚

联系电话:18752295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响水县黄河路226-24号

联系人:张笑

联系电话:18912599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笑

电话:1891259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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