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澄清内容澄清事项:投标人须知中1.3.4安全目标注: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提出目标要求。澄清前内容: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澄清后内容: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青海省及招标人的相关规定。
澄清后内容详见澄清文件1.3.42.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不变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东市交通运输局、化隆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西大街 108 号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A座8楼1084 |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马先生 |
| 电 话:0972-8712549 | 电 话:0971-6107882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qhyzgcxmglyx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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