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河南中烟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开标时间
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河南中烟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B202501BA2001889628255
3.开标时间:2025年9月12日9时30分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同时发布。公示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9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9月12日
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第1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富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545790.00元
交货期:项目实施总周期6个月,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期满后符合验收条件后可进行最终验收。
质保期:原厂质保,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60个月。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合众信泰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550310.00元
交货期:项目实施总周期6个月,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期满后符合验收条件后可进行最终验收。
质保期:原厂质保,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5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549180.00元
交货期:项目实施总周期6个月,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期满后符合验收条件后可进行最终验收。
质保期:原厂质保,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60个月(五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金冠同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989900.00元
交货期:项目实施总周期6个月,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期满后符合验收条件后可进行最终验收。
质保期:原厂质保,所有硬件设备质保期: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48个月;软件质保期: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36个月。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978065.00元
交货期:项目实施总周期6个月,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期满后符合验收条件后可进行最终验收。
质保期:原厂质保,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所有硬件产品,包括国产化终端、打印机,我公司提供原厂质保,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于4年。所有软件产品,包括操作系统、WPS办公、数科OFD提供3年原厂质保服务。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981794.00元
交货期:项目实施总周期6个月,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期满后符合验收条件后可进行最终验收。
质保期:原厂质保,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48个月(四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榆林南路16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919221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9层
联系人:白媛媛、吴渝航
电话:0371-86182195、86183092
电子邮件:baiyuanyuan@cntcitc.com.cn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1-6919295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