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2026年第八期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宗地总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宗地面积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 竞买 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
2026-8-1 | 武鸣区定罗供水加压站北面2025047地块 | 13690.16㎡ (20.54亩) | 商业用地 | 7425.85㎡(11.14亩) | 40年 | ≤2.0 | ≤35% | ≥25% | 1400 万元 | 700万元 |
加油、加气充电用地 | 约2100㎡ (约3.15亩) | |||||||||
项目附属防护绿地 | 4164.31㎡(6.25亩) | / | / | 100% |
注:
(一)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二)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宗地移交确认书》。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余下的50%土地成交价款半年内付清。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
(三)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四)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评估,并按地质灾害评估结果落实地质灾害相关防治措施,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二、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期出让地块项目建设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T50966-2024)相关要求。
(三)本期出让地块项目附属防护绿地由竞得人进行建设,并且只能用作防护绿地用途,可计入项目绿地率进行计算,当市政设施建设需要使用防护绿地时,竞得人须无条件同意使用,因施工涉及损毁绿地植被的由建设单位恢复原样或赔偿。
(四)本期出让地块竞得人须按照《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5047)的规定开发建设。
(五)本期出让地块开发建设中如涉及供排水管道、通信光缆、电缆等管线,由竞得人出资做好管线安全维护等工作,因施工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竞得人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涉及地上地下管线的接入、迁移等问题的处理不影响土地开、竣工时间及土地出让价款的按时缴付。
(六)凡有欠缴我城区土地出让价款、存在闲置土地、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之一的用地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9日登陆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链接]。
四、提交书面申请时间及要求
竞买人可于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9日到武鸣区兴武大道171号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人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存款单)填写的交款人名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7时止(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0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告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11日。
挂牌时间:2026年10月12日8时至2026年10月21日16时。
挂牌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1566、0771-6225488
联 系 人:刘女士、隆先生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①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南宁市武鸣支行营业部
账 号:611980907856
②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武鸣支行
账 号:2102117009249036561
③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190612010102236953
④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农行南宁武鸣支行
账 号:20035801040002461
⑤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武鸣支行
账 号: 805552916700001
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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