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B1E2027617611020313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5年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包1: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价(元) | 技术参数 |
1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 30 | 套 | 1160 | 34800 | 一、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1.符合XF634-2015/GA634-2015《消防隔热服》标准中全部性能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2.隔热服包括隔热上衣、隔热裤、隔热头罩(带头盔)、隔热手套以及隔热脚套组成。 上衣应有空气呼吸器背囊,能满足容纳6.8L空气呼吸器气瓶。 面料应采用外层、隔热层、舒适层等多层组合而成,对人体健康无害,颜色为银色。 3.隔热服火焰与辐射防护能力的TPP值≥30cal/cm²。 外层损毁长度≤100mm,续燃时间0s,经纬向断裂强力≥650N,经纬向撕破强力≥100N。耐静水性能:≥17kPa。 4.隔热层损毁长度≤100mm,续燃时间0s,经纬向断裂强力≥300N。 舒适层损毁长度≤100mm,续燃时间≤2s。 上衣与下裤、手套与上衣衣袖、脚盖和下裤的重叠部份都≥300mm。 5.整套隔热服的质量(包括防护头罩、隔热头套、隔热手套以及隔热脚套)≤6kg。 隔热服配备的头盔必须符合XF44-2015/GA44-2015《消防头盔》标准要求。 6.裤子配H型背带,背带可调节长度,可拆卸。配件要求H型背带配备2根(一备一用)。 隔热手套的设计手腕处采用松紧带,距袖口50mm~80mm。手套腕部具有腕带设计,通过魔术贴和腕带调节松紧。隔热脚套与灭火防护靴设计高度(300mm)一致,配有固定装置,通过魔术贴或鞋带调节松紧。 |
2 |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 4 | 套 | 3000 | 12000 | 1.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2.由头罩、上衣、裤子、手套、靴子组成,其中裤子和靴子为连体设计。 上衣应有空气呼吸器背囊,能满足容纳6.8L空气呼吸器气瓶。 避火服头套内需配备符合XF44-2015/GA44-2015《消防头盔》标准的头盔。 服装整体质量:≤6.5kg。 3.材质要求:采用耐燃纤维织物要求用含二氧化硅(SiO2)量较高的玻璃纤维织物或金属丝玻璃纤维织物等耐燃纤维织物。 耐火焰温度≥1000℃,能防护≥1000℃的辐射热。 整体组合层面料抗辐射热渗透性能:内表温升≤25℃。 整体组合层面料抗火焰燃烧性能:内表温升≤17℃。 4.避火服靴子具备防刺穿、耐1000V以上高压电性能,且穿着后行动方便。 阻燃性能:经纬向续燃时间0s,经纬向损毁长度≤30mm,经纬向阴燃时间≤1.0s,无熔融滴落现象。 避火服面罩:采用耐高温面屏,连接稳固不脱落。 5.服装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需求单位,并且完全满足需求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每套衣服应有永久性的产品标签,标明产品、生产厂商、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型号大小。标签应设置在隔热上衣前胸左侧。在标签合适位置印制二维码,扫码后显示产品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储存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交货验收时,每套隔热服外包装应用硬质塑料箱包装,内包装用布质包装袋。包装箱表明产品、生产厂商、联系方式。包装袋标明产品、生产厂商、生产日期、型号大小。 |
6 | 防穿刺手套 | 60 | 双 | 100 | 6000 | 1.符合《XF 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的标准,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2.手掌结构:内层为芳纶防割针织布,外层用牛皮头层反绒加强或阻燃超纤。 3.手背结构:对位芳纶和间对位芳纶双面针织布,朝外的一面为间位芳纶,有硬质结构缓冲层设计,指背有软质结构缓冲层设计。 4.补强结构:手掌及指尖采用耐磨布补强,增强摩擦力和耐磨性能。拇指外侧添加毛巾布设计。 5.手套应与救援服的袖口配套,标签和附件都不应对手套的性能带来不利影响或对手套穿戴者造成危害。 6.抗切割性能≥15N,手套掌心耐撕破强力性径向≥300N,纬向≥150N,本体组合材料抗刺穿力手掌≥200N,手背≥180N。 7.灵巧性能:手套的徒手控制≥100N,右手食指或中指指尖能够进行触屏控制。 8.每双手套应包装采用单独包装,标明产品、生产厂商、生产日期、型号大小。手套合适位置设置标注生产厂商、联系方式、生产日期的永久性标识,标签上设置姓名、单位部别填写位置,印制二维码,扫码后显示产品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储存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 |
9 | 消防通用安全绳 | 30 | 条 | 1290 | 38700 | 100米消防通用安全绳 1.符合国家XF494-2023《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中全部性能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2.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以证书标注为准)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3.采用夹芯绳结构。 由原纤维制成(聚酰胺合成纤维);绳索内编入一条≥2mm宽的厂家防伪标识,标明产品、生产厂商、生产日期、型号大小。 应为连续结构,主承重部分应由连续纤维制成。 4.绳索外层不得有断丝、毛刺、切口、粗糙、高温灼伤,无化学品浸蚀,绳芯无明显变形现象。 绳芯不得有凹进、突出、漏芯或其他损害的情况。 表面无任何机械损伤现象,整绳粗细均匀、结构一致。 5.长度≥100m,每根绳的两端应妥善收尾并有金属内衬。 最小破断强度应≥40kN,当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10%,延伸率应≥1%且≤10%。 直径:(10.5±0.5)mm,能与防坠落辅助部件滑轮配套使用。 6.安全绳的绳芯内应编入一根宽度≥2mm、贯穿全绳的信息条,其上至少应包括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名称,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表示:中文全称、英文或拼音全称。 7.每根绳子配一个收绳包,包装袋上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器材名称等内容的永久性标识。 |
10 | 车载台 | 20 | 台 | 6196 | 123920 | 1.符合GA/T 1255-2016公安部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射频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工作频段:350-400MHz。 4.多址方式:时分多址(TDMA);空中接口:符合PDT空口标准。 5.采用单北斗定位模块,支持北斗定位当前位置,并将位置信息发送到基站。 6.支持多种工作模式,支持数字集群、模拟集群、数字常规、模拟常规及自组网等工作模式,提供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7.支持电台互相定位功能,被叫电台能够显示主叫电台的方位及距离信息。 8.支持单频多信道功能(不低于三信道),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9.中标后产品需具备接入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及下属单位广域窄带自组网通信系统。 10.适合车辆安装,配备3套车载吸盘天线(1主2备)、2套手咪(1主1备)、安装支架、写频线1根及配套软件等。 |
15 | 移动照明灯组 | 1 | 套 | 9795 | 9795 | 移动照明灯组 1.所投产品符合GB26755-2011《移动式照明装置》和JB/T10304-2020《工频汽油发电机组技术条件》标准中相关性能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 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检测报告。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证书。 2.照明装置由灯架和发电机组两部分组成。带轮式拖架,发电机架上安装定向轮、轨道轮和拉杆,可在路面上拖行及轨道上行走。 采用数码逆变器汽油发电机,功率:≥700W,油箱容量:≥1.5L,连续工作时间:≥8h。 3.灯盘:灯具功率≥45W,灯头可以单独做左右或俯仰调节,通过旋转实现360度照明。 10米处中心照度:≥100lx,灯头光通量:≥2×5000lm,光源寿命:≥10000h。 4.采用多节升降杆作为升降调节方式,可手工调节,迅速升降灯盘,灯杆收起高度:≤80cm,灯杆升起时:≥200cm; 灯具整体采用高抗击、坚韧的工程塑料及各种优质金属材料制作,结构紧凑,性能可靠。 防护等级:外壳:≥IP65,灯头:≥IP55。 5.噪声:≤90dB。水平回转角:≥360°,俯仰角:≥60°。重量:≤26kg,设有肩带可采用肩背,装运时整体尺寸:≤500×450×1200mm。 6.应有永久性铭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主要参数、制造商、生产日期等内容。 配备润滑油放油延长管,油管配有放油开关(适用于独立放油机型),做好油管固定。 7.配备四个转换插头供电源输出(发电机输出插座不通用时配备)。 8.增配原装配件:火花塞2个,起动拉盘1个、空滤1个、化油器1个、控制面片开关1套、润滑油2瓶、机油尺1个、维修工具1套、接地线1套。 其他要求: 1.二维码信息要求:扫码后显示产品详细说明书(非图片格式)和操作视频,说明书和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 2 提供硬质抗摔、防潮、防震专用器材箱,能够放下整套装备,器材箱表面标注永久性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供应厂商、生产日期和二维码等。 3 交付时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可编辑说明书及操作演示U盘。 |
16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 64 | 具 | 1599 | 102336 | ▲1.符合GB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具》标准全部性能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全性能检测报告。 2.提供由国家级防爆电气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由灯头壳、灯身筒、提手、灯头盖、尾盖材料、隔爆隔材料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材质。 具有强光、工作光、频闪光和警示光等工作模式。 具备手提、肩挎或磁力吸附等使用功能。 4.采用LED光源。 5.光通量:强光≥1000lm;工作光≥500lm;5米处300mm光束直径的照度值:强光平均值≥400lx;工作灯平均值≥200lx;5米处中心照度(lx): 强光≥3000lx。电池额定容量:≥2.4Ah,额定电压:≥12V,连续放电时间:强光≥5h,工作光≥10h,灯具充电时间≤3h;光源总功率≥10W。 6.隔爆+本质安全型设计,适合在一区、二区各种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等级不低于ExdibIICT6GB。 灯头透明件采用≥12mm厚钢化玻璃。 7.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 8.重量≤1.5kg,具备电量显示和方位功能。具有抗摔功能,从1米高的位置摔落地面后无机械松动,能正常运行使用。 9.其他要求:灯具上必须具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含产品名称、型号、产品编号、防爆防护等级和制造厂家,标注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印制二维码,扫码后显示产品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储存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对该产品必须进行中文名牌标注,并提供专用塑料包装箱,箱体上面必须有品名、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名称。产品附带中文说明书,提供售后服务联络方式。 |
22 | 移动式消防炮(遥控炮3台、自摆炮3台) | 6 | 台 | 19880 | 119280 | 移动式遥控消防炮 ▲1.符合GB19156-2019《消防炮》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全性能委托检测报告;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自愿性证书。 2.采用优质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防腐性能好。 额定流量:≥60L/s(可调节)。 可开花、直流;安装发泡管即可喷射泡沫;设置一个“自摆”功能按键;最大角度水平回转角度≥90°,垂直方向自动设置≥(30~70°)。 3.有效射程:水≥70m,泡沫≥60m。 4.重量:≤35kg(不含发泡管);炮身设有压力表,电池和遥控器要具备防水和抗腐蚀功能。 控制方式:无线遥控和手动控制两种控制方式,均能实现上、下、左、右、直流、喷雾切换操作,无线遥控距离达:≥150m。 电池具有电量显示功能,可快速拆卸,一块电池需可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 工作电压≤36V。 进水口采用80mm锻造式接口(合金),≥2个。 5.配备发泡管1套、同型号备用电池1块、同型号旋转电机1个、碳刷4套、控制盒主板1个、通信天线1个,配备一个整机固定架可抬行、拖拉。 可连接外部电源使用。单条水带供液能正常工作。 移动式自摆炮 1.符合GB19156-2019《消防炮》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自愿性证书。 2.材质:防腐金属材质,出水流量可按档位调节;具有恒压喷射功能。 自摆角度分档可调:≥3档。 俯仰角度:30°~70°。 接口类型:卡口 3.额定流量:30L/s≤L≤60L/s(可调节) 额定工作压力:0.6-1.0MPa。 有效射程:≥55m。 4.重量:≤16kg。 进水口:80mm锻造接口(合金)不少于1个或65mm锻造接口(合金)不少于2个。 单条水带供液能正常工作。 |
23 | 大流量手持式泡沫发生器 | 18 | 个 | 1000 | 18000 | 中倍数泡沫发生器18台 1.符合GB 20031-2024《泡沫灭火设备》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自愿性证书。 2.材料:壳体:不锈钢;喷嘴:铝、青铜、黄铜;管体:铝、防腐涂层钢(海用型)。 手持式2节套桶设计。2级进气模式。 3.水流量:≥7L/s,中倍泡沫流量≥29000L/min。 中倍泡沫射程≥15m,压力:0.8MPa。 泡沫倍数≥70,发泡能力≥0.4L/s。 重量≤10kg。 4.根据用货单位需求进行接口转换,水带接口大小Φ65mm。 设置1个把手便于操作。 |
24 | 移动泡沫钩管 | 12 | 个 | 1000 | 12000 | 1.符合GB 20031-2024《泡沫灭火设备》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检测报告。 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自愿性/强制性认证证书。 2.管牙接扣65mm。 工作压力0.5-0.8MPa。 混合液流量≥16L/s。 空气泡沫量≥100L/s。 发泡倍量≥6.25。 3.主体采用五级变径碳钢材质,由三节锥形泡沫管和二节弯管焊接而成,有吸风(气)孔、有变径(泡沫混合液随着管径不断变大与空气混合发泡),靠近管牙接口300mm-1000mm处设置2个把手便于操作。根据用货单位需求进行接口转换,水带接口大小Φ65mm。 |
现修改为: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价(元) | 技术参数 |
1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 30 | 套 | 1160 | 34800 | 一、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1.符合XF634-2015/GA634-2015《消防隔热服》标准中全部性能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2.隔热服包括隔热上衣、隔热裤、隔热头罩(带头盔)、隔热手套以及隔热脚套组成。 上衣应有空气呼吸器背囊,能满足容纳6.8L空气呼吸器气瓶。 面料应采用外层、隔热层、舒适层等多层组合而成,对人体健康无害,颜色为银色。 3.隔热服火焰与辐射防护能力的TPP值≥28cal/cm²。 外层损毁长度≤100mm,续燃时间≤2s,经纬向断裂强力≥650N,经纬向撕破强力≥100N。耐静水性能:≥17kPa。 4.隔热层损毁长度≤100mm,续燃时间≤2s,经纬向断裂强力≥300N。 舒适层损毁长度≤100mm,续燃时间≤2s。 上衣与下裤、手套与上衣衣袖、脚盖和下裤的重叠部份都≥300mm。 5.整套隔热服的质量(包括防护头罩、隔热头套、隔热手套以及隔热脚套)≤6kg。 隔热服配备的头盔必须符合XF44-2015/GA44-2015《消防头盔》标准要求。 6.裤子配H型背带,背带可调节长度,可拆卸。配件要求H型背带配备2根(一备一用)。 隔热手套的设计手腕处采用松紧带,距袖口50mm~80mm。手套腕部具有腕带设计,通过魔术贴和腕带调节松紧。隔热脚套与灭火防护靴设计高度(300mm)一致,配有固定装置,通过魔术贴或鞋带调节松紧。 |
2 |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 4 | 套 | 3000 | 12000 | 1.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2.由头罩、上衣、裤子、手套、靴子组成,其中裤子和靴子为连体设计。 上衣应有空气呼吸器背囊,能满足容纳6.8L空气呼吸器气瓶。 避火服头套内需配备符合XF44-2015/GA44-2015《消防头盔》标准的头盔。 服装整体质量:≤6.5kg。 3.材质要求:采用耐燃纤维织物要求用含二氧化硅(SiO2)量较高的玻璃纤维织物或金属丝玻璃纤维织物等耐燃纤维织物。 耐火焰温度≥1000℃,能防护≥1000℃的辐射热。 整体组合层面料抗辐射热渗透性能:内表温升≤25℃。 整体组合层面料抗火焰燃烧性能:内表温升≤17℃。 阻燃性能:经纬向续燃时间1s,经纬向损毁长度≤50mm,经纬向阴燃时间≤1.0s,无熔融滴落现象。 避火服面罩:采用耐高温面屏,连接稳固不脱落。 4.避火服靴子具备防刺穿、耐1000V以上高压电性能,且穿着后行动方便。 5.服装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需求单位,并且完全满足需求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每套衣服应有永久性的产品标签,标明产品、生产厂商、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型号大小。标签应设置在隔热上衣前胸左侧。在标签合适位置印制二维码,扫码后显示产品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储存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交货验收时,每套隔热服外包装应用硬质塑料箱包装,内包装用布质包装袋。包装箱表明产品、生产厂商、联系方式。包装袋标明产品、生产厂商、生产日期、型号大小。 |
6 | 防穿刺手套 | 60 | 双 | 100 | 6000 | 1.符合《GB 24541-2022手部防护机械危害防护手套》的标准,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2.手掌结构:内层为芳纶防割针织布,外层用牛皮头层反绒加强或阻燃超纤。 3.手背结构:对位芳纶和间对位芳纶双面针织布,朝外的一面为间位芳纶,有硬质结构缓冲层设计,指背有软质结构缓冲层设计。 4.补强结构:手掌及指尖采用耐磨布补强,增强摩擦力和耐磨性能。拇指外侧添加毛巾布设计。 5.手套应与救援服的袖口配套,标签和附件都不应对手套的性能带来不利影响或对手套穿戴者造成危害。 6.抗切割性能≥15N,本体组合材料抗刺穿力手掌≥150N,手背≥150N。 7.灵巧性能:手套的徒手控制≥100N,右手食指或中指指尖能够进行触屏控制。 8.每双手套应包装采用单独包装,标明产品、生产厂商、生产日期、型号大小。手套合适位置设置标注生产厂商、联系方式、生产日期的永久性标识,标签上设置姓名、单位部别填写位置,印制二维码,扫码后显示产品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储存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 |
9 | 消防通用安全绳 | 30 | 条 | 1290 | 38700 | 100米消防通用安全绳 1.符合国家XF494-2023《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中全部性能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2.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以证书标注为准)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3.采用夹芯绳结构。 由原纤维制成(聚酰胺合成纤维);绳索内编入一条≥2mm宽的厂家防伪标识,标明产品、生产厂商、生产日期、型号大小。 应为连续结构,主承重部分应由连续纤维制成。 4.绳索外层不得有断丝、毛刺、切口、粗糙、高温灼伤,无化学品浸蚀,绳芯无明显变形现象。 绳芯不得有凹进、突出、漏芯或其他损害的情况。 表面无任何机械损伤现象,整绳粗细均匀、结构一致。 5.长度≥100m,每根绳的两端应妥善收尾并有金属内衬。 最小破断强度应≥40kN,当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10%,延伸率应≥1%且≤10%。 直径:(13±0.5)mm,能与防坠落辅助部件滑轮配套使用。 6.安全绳的绳芯内应编入一根宽度≥2mm、贯穿全绳的信息条,其上至少应包括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名称,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表示:中文全称、英文或拼音全称。 7.每根绳子配一个收绳包,包装袋上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器材名称等内容的永久性标识。 |
10 | 车载台 | 20 | 台 | 6196 | 123920 | 1.符合GA/T 1255-2016公安部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射频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工作频段:350-400MHz。 4.多址方式:时分多址(TDMA);空中接口:符合PDT空口标准。 5.采用单北斗定位模块,支持北斗定位当前位置,并将位置信息发送到基站。 6.支持多种工作模式,支持数字集群、模拟集群、数字常规、模拟常规及自组网等工作模式,提供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完整有效检测报告。 7.支持电台互相定位功能,被叫电台能够显示主叫电台的方位及距离信息。 8.支持单频多信道功能(不低于三信道),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9.中标后产品需具备接入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及下属单位广域窄带自组网通信系统。(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适合车辆安装,配备3套车载吸盘天线(1主2备)、2套手咪(1主1备)、安装支架、写频线1根及配套软件等。 |
15 | 移动照明灯组 | 1 | 套 | 9795 | 9795 | 移动照明灯组 1.所投产品符合GB26755-2011《移动式照明装置》和JB/T10304-2020《工频汽油发电机组技术条件》标准中相关性能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 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检测报告。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证书。 2.照明装置由灯架和发电机组两部分组成。带轮式拖架,发电机架上安装定向轮、轨道轮和拉杆,可在路面上拖行及轨道上行走。 采用汽油发电机,功率:≥700W,油箱容量:≥1.5L,连续工作时间:≥8h。 3.灯盘:灯头可以单独做左右或俯仰调节。水平回转角:≥360°,俯仰角:≥60°。 10米处中心照度:≥100lx。 4.采用多节升降杆作为升降调节方式,可手工调节,迅速升降灯盘,灯杆收起高度:≤80cm,灯杆升起时:≥200cm; 灯具整体采用高抗击、坚韧的工程塑料及各种优质金属材料制作,结构紧凑,性能可靠。 防护等级:外壳:≥IP65,灯头:≥IP55。 5.噪声:≤90dB。重量:≤26kg,设有肩带可采用肩背,装运时整体尺寸:≤500×450×1200mm。 6.应有永久性铭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主要参数、制造商、生产日期等内容。 配备润滑油放油延长管,油管配有放油开关(适用于独立放油机型),做好油管固定。 7.配备四个转换插头供电源输出(发电机输出插座不通用时配备)。 8.增配原装配件:火花塞2个,起动拉盘1个、空滤1个、化油器1个、控制面片开关1套、润滑油2瓶、机油尺1个、维修工具1套、接地线1套。 其他要求: 1.二维码信息要求:扫码后显示产品详细说明书(非图片格式)和操作视频,说明书和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 2.提供硬质抗摔、防潮、防震专用器材箱,能够放下整套装备,器材箱表面标注永久性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供应厂商、生产日期和二维码等。 3.交付时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可编辑说明书及操作演示U盘。 |
16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 64 | 具 | 1599 | 102336 | ▲1.符合GB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具》标准全部性能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全性能检测报告。 2.提供由国家级防爆电气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由灯头壳、灯身筒、提手、灯头盖、尾盖材料、隔爆隔材料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材质。 具有强光、工作光、频闪光和警示光等工作模式。 具备手提、肩挎或磁力吸附等使用功能。 4.采用LED光源。 5.光通量:5米处300mm光束直径的照度值:强光平均值≥250lx;工作灯平均值≥150lx。电池额定容量:≥2.4Ah,额定电压:≥12V,连续稳定工作时间:强光≥5h,工作光≥10h,灯具充电时间≤3h;光源总功率≥10W。 6.隔爆+本质安全型设计,适合在除煤矿瓦斯气体之外的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等级不低于ExdibⅡCT6GB。 灯头透明件采用≥12mm厚钢化玻璃。 7.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 8.重量≤1.5kg,具备电量显示和方位功能。具有抗摔功能,从1米高的位置摔落地面后无机械松动,能正常运行使用。 9.其他要求:灯具上必须具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含产品名称、型号、产品编号、防爆防护等级和制造厂家,标注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印制二维码,扫码后显示产品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储存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对该产品必须进行中文名牌标注,并提供专用塑料包装箱,箱体上面必须有品名、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名称。产品附带中文说明书,提供售后服务联络方式。 |
22 | 移动式消防炮(遥控炮3台、自摆炮3台) | 6 | 台 | 19880 | 119280 | 移动式遥控消防炮 ▲1.符合GB19156-2019《消防炮》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全性能委托检测报告;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自愿性证书。 2.采用优质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防腐性能好。 额定流量:≥60L/s(可调节)。 可开花、直流;安装发泡管即可喷射泡沫;设置一个“自摆”功能按键;最大角度水平回转角度≥90°,垂直方向自动设置≥(﹢30~﹢70°)。 3.有效射程:水≥75m,泡沫≥60m。 4.重量:≤35kg(不含发泡管);炮身设有压力表,电池和遥控器要具备防水和抗腐蚀功能。 控制方式:无线遥控和手动控制两种控制方式,均能实现上、下、左、右、直流、喷雾切换操作,无线遥控距离达:≥150m。 电池具有电量显示功能,可快速拆卸,一块电池需可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 工作电压≤36V。 进水口采用80mm锻造式接口(合金),≥2个。 5.配备发泡管1套、同型号备用电池1块、同型号旋转电机1个、碳刷4套、控制盒主板1个、通信天线1个,配备一个整机固定架可抬行、拖拉。 可连接外部电源使用。单条水带供液能正常工作。 移动式自摆炮 1.符合GB19156-2019《消防炮》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自愿性证书。 2.材质:防腐金属材质,出水流量可按档位调节;具有恒压喷射功能。 自摆角度分档可调:≥3档。 接口类型:卡口 3.额定流量:30L/s≤L≤60L/s(可调节) 额定工作压力:(0.6-1.0)MPa。 有效射程:≥60m。 4.重量:≤16kg。 进水口:80mm锻造接口(合金)不少于1个或65mm锻造接口(合金)不少于2个。 单条水带供液能正常工作。 |
23 | 大流量手持式泡沫发生器 | 18 | 个 | 1000 | 18000 | 中倍数泡沫发生器18台 1.符合GB 20031-2024《泡沫灭火设备》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自愿性证书。 2.材料:壳体:不锈钢;喷嘴:铝、青铜、黄铜;管体:铝、防腐涂层钢(海用型)。 手持式2节套桶设计。2级进气模式。 3.水流量:≥7L/s,中倍泡沫流量≥29000L/min。 中倍泡沫射程≥15m,压力:0.8MPa。 泡沫倍数≥70。 重量≤10kg。 4.根据用货单位需求进行接口转换,水带接口大小Φ65mm。 设置1个把手便于操作。 |
24 | 移动泡沫钩管 | 12 | 个 | 1000 | 12000 | 1.符合GB 20031-2024《泡沫灭火设备》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检测报告。 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自愿性证书。 2.管牙接扣65mm。 工作压力(0.5-0.8)MPa。 混合液流量≥16L/s。 空气泡沫量≥96L/s。 发泡倍量≥6。 3.主体采用五级变径碳钢材质,由三节锥形泡沫管和二节弯管焊接而成,有吸风(气)孔、有变径(泡沫混合液随着管径不断变大与空气混合发泡),靠近管牙接口300mm-1000mm处设置2个把手便于操作。根据用货单位需求进行接口转换,水带接口大小Φ65mm。 |
包2: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价(元) | 技术参数 |
5 | 割灌机 | 30 | 台 | 1008 | 30240 | 1、发动机符合国‖排放标准和《GB/T14176-2012林业机械》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起动性能:常温启动≤8s,热机启动≤5s,低温启动≤12s。 3、整机净质量:≤8kg。 4、耳旁噪声:怠速≤85 dB(A),高速空转≤105 dB(A)。 5、手把振动:≤5m/s²。 6、发动机形式:单缸、风冷、二冲程,强制风冷。 7、功率:≥2kw。 8、最大切割直径≥250mm。 9、变速箱壳体温升≤35℃。 10、背带长度可调,肩部有护垫。背挂装置牢固可靠,挂脱便捷。 |
现修改为: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价(元) | 技术参数 |
5 | 割灌机 | 30 | 台 | 1008 | 30240 | 1、发动机符合国‖排放标准和《GB/T14176-2012林业机械》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起动性能:常温启动≤8s,热机启动≤5s,低温启动≤12s。 3、整机净质量:≤8kg。 4、耳旁噪声:怠速≤85 dB(A),高速空转≤105 dB(A)。 5、手把振动:≤7.5m/s²。 6、发动机形式:单缸、风冷、二冲程,强制风冷。 7、功率:≥2kw。 8、最大切割直径≥250mm。 9、变速箱壳体温升≤35℃。 10、背带长度可调,肩部有护垫。背挂装置牢固可靠,挂脱便捷。 |
包3: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价(元) | 技术参数 |
3 | 弦外机(每套包含1台30马力和1台40马力) | 6 | 台 | 33000 | 198000 | ▲1.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2.提供动力装置(发动机)生产厂家对外批量发布的印刷宣传彩页和型式认可证书(发动机)复印件; 提供动力装置(发动机)的品牌官方中文互联网主页链接(网上截图)及动力装置(发动机)具体型号的链接(网上截图); 供应商承诺交货验收时需提供同批次其中一台动力装置(发动机)船用产品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螺旋桨式,铝合金材质; ★最大发动机输出功率≥22.1kW(30马力) 发动机类型:两缸两冲程水冷发动机,铝合金螺旋桨; 转速(转/分):≥4500r/min; 排量:≥495cc; 缸径×行程(mm):72mm×61mm; 4.启动系统:手动启动; 操舵系统:后操; 润滑系统:预混机油和汽油; 倾斜系统:手动倾斜 燃油进气系统:化油器; 交流发电机:≥80W; 净重重量:≤54kg; 油箱:≥24L; 5.配备叶轮防护罩,材质为不锈钢。 配备船外机放置架,方便船外机存放。 设置船外机固定绳,要求安装船外机时能与舟艇进行固定。 设置低压输出电源接口,方便后续舟艇外接灯具及示廓灯带使用。 1.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2.提供动力装置(发动机)生产厂家对外批量发布的印刷宣传彩页和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发动机)复印件; 提供动力装置(发动机)的品牌官方中文互联网主页链接(网上截图)及动力装置(发动机)具体型号的链接(网上截图); 供应商承诺交货验收时需提供同批次其中一台动力装置(发动机)船用产品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螺旋桨式,铝合金材质; ★最大发动机输出功率≥29.4kW(40马力); 发动机类型:2缸2冲程水冷; 转速(转/分):≥4500r/min; 排气量(cm3):≥700cc; 缸径×行程(mm)=80mm×70mm; 4.启动系统:手动启动; 操舵系统:后操; 润滑系统:预混机油和汽油; 倾斜系统:手动倾斜; 燃油进气系统:化油器; 交流发电机:≥80W; 净重重量:≤73kg; 油箱:≥24L; 5.配备叶轮防护罩,材质为不锈钢。 配备船外机放置架,方便船外机存放。 设置船外机固定绳,要求安装船外机时能与舟艇进行固定。 设置低压输出电源接口,方便后续舟艇外接灯具及示廓灯带使用。 |
4 | 潜水装具 | 6 | 套 | 20975 | 125850 | 潜水装具 ▲1.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提供带通讯系统的潜水全面罩(鼻塞)、潜水气瓶、浮力背心、调节器、脚蹼、湿式潜水服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2.全套产品包括:潜水气瓶2个、带通讯系统的潜水全面罩(鼻塞)、浮力背心、脚蹼、压铅、半面罩带呼吸管、湿式潜水服、潜水头套、潜水套鞋、潜水刀、潜水手电筒、潜水手表、调节器、潜水浮标、配充气转换头(空呼转潜水服瓶头阀)、包装箱、30m绳及绳包、三联表、他救呼吸系统。全套产品包括除以上描述外应涵盖:潜水刀包括潜水剪刀、Z字刀和钛合金大号潜水直柄刀;带通讯系统的潜水全面罩(鼻塞和备用电池2块);潜水手套;双头钩6个;潜水相机提手绳1根;潜水叮叮棒刻度响铃;潜水面镜(钢化玻璃材质,可以更换近视镜);水母服衣裤1套;象拔、线轮组并含尼龙线长度≥50m。 3.培训人员需为专业救援潜水员,提供救援潜水员证及高氧潜水证复印件。 4.潜水气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采用防锈及防爆全铝合金瓶身,铜制瓶头,配防爆安全阀,容量≥10L,配备气瓶底座和气瓶提手。气瓶壁厚大于12mm。 5.带通讯系统的潜水全面罩(鼻塞)。 额定范围:标称值范围50至500m,根据海面环境而定。 传输类型:传输型超声波使用上单边带(USB)。 发射输出功率≥0.5W。 标准频率(PEP):召回和音频率(通道1):33±0.5kHz;频率B(通道4):31±0.5kHz; 音频带宽:300到3000Hz; 耳机材质陶瓷;传感器:陶瓷桶。 最大工作深度:≥40m。 6.浮力背心:具有3个排气阀,前胸配有2个塑料挂物扣,可调节腰带,配有紧急呼吸用的口承装置。PVC材料,可用二级调节器把它打涨。UV防紫外线,肩部快接扣+金属挂钩,水下浮力≥14kg。增加快卸扣管夹2个和BCD调节器管夹2个,带有正合适配重系统; 脚蹼:采用热塑料材质制造,固定带为弹簧扣类型,不锈钢材质。 压铅:铅块包塑,重量≥2kg/块,配备8块;配有配重带。 半面罩带呼吸管:干式护罩,快速脱扣呼吸管支架,100%高质量软硅胶,吹洗阀可快速排水。 7.湿式潜水服:≥3mm,外层采用聚酯衬里,内侧躯干区域含羊毛衬里,缝合处采用无溶胶水和暗缝来缝制,由天然橡胶支撑的植物基地泡沫,带防腐金属拉链,臀部大面积都是用耐磨织物来保护潜水服的耐磨性。 8.潜水头套:头罩面部和脖子处采用水密性密封。厚度≥5mm。 9.潜水套靴:可配合脚蹼使用,以双层内衬的氯丁橡胶制成。配靴底到脚踝的拉链,拉链下采用瓣式密封,靴底为牢固的防滑成型结构。 10.潜水刀:总长≥27mm,刀刃长≥12mm,TC4钛合金材质或优于TC4钛合金材质,硬度≥35HRC,带快速释放卡扣,净重≤390g,颜色:黑色、荧灰色和蓝色; 11.潜水手电筒:LED灯泡,亮度≥230lm;使用时间:最大亮度≥10h;最小亮度≥30h;最大潜水深度≥120m。 12.潜水手表:易于阅读的中文显示器,大视窗且有背光,可以显示当前深度、时间、潜水时间、减压时间和温度,具备听觉和视觉的深度和时间报警提醒什么时间可以开始上升和安全停留时间;多按键界面,不同的按键控制不同的模块,配备专用充电器,能蓝牙配对同步数据; 13.备用二级头长度≥1m,黄色管线,同样兼顾一级头性能,一级头结构类型有平衡隔膜式、配有旋转塔,并有第五中压孔; 14.潜水浮标:要求颜色醒目,标注潜水员位置。 优质牛津布万向轮拉杆箱设计,万向轮应具备承受1000kg以上中立能力,便于运输,能够将整套潜水救援装具整齐装入其中。 15.绳包:用于急流水域救人。绳包和绳子可漂浮在水面上,提带设计抛投更精确轻便,快速释放带扣可迅速把绳子连接至船艇或救生衣上。绳长≥30m。 16.三联表:内含压力计、深度计和方向三种功能。气瓶压力表的范围为0至400巴气压,可检测深度0至60m。 17.他救呼吸系统:具有专用仪表,调节器,迷你气瓶,呼吸器。呼吸器配有一体式BC卡可固定在浮力背心上。黄色供气软管,长度≥1m。 18.交付时需提供优质塑料装备箱,可将所有物品整齐装入,以方便运输和存放,并在箱体上涂喷器材名称、生产日期和生产企业、联系方式,印制二维码,扫码后显示产品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储存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操作演示光盘、产品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详细地址、联络方式。 |
5 | 激流救生衣(带牛尾绳) | 120 | 件 | 1194 | 143280 | 一、激流救生衣(带牛尾绳) ▲1.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全套包括激流救生衣1件、牛尾绳1根、割绳刀1把、抛绳包1个、方位灯2个和高音哨1个。 2.救生衣颜色为橘红色,采用EVA浮力材料或优于EVA浮力材料,可产生≥150N的浮力。 3.救生衣衣身能承受12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损坏,重量≤2kg。 救生衣肩部背带宽度:≥10cm,能承受9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损坏。 裆带与救生衣之间能承受900N的作用力而不发生脱离或者损坏。 穿着救生衣以任意方式下水,救生衣能在5秒内使人体处于直立状态,且人嘴高出水面120mm以上。 4.救生衣前身设置两个货物口袋和牛尾绳锁扣装置。有排水孔和挂绳点设计,配备可拆卸的救生高音口哨(非滚珠类)1只,配有细索套牢的示位灯1只,指南针1只,点火镁棒1支。 缝制不少于10条的高亮反光带。 肩部、胸部、腰部等地都可调节,成型提取手柄。 可拆卸臀部和腿部绑带用于兜裆绑腿使穿戴更牢固。 须配备有快速脱离装置,其装置配有拖拽式牛尾绳及2个D型环。 5.牛尾绳性能要求 牛尾绳由尼龙带与弹性橡筋扭曲缝制而成,两端分别带有O型环与专业挂扣,绳体带反光功能。 长度≥50cm(伸长长度≥85cm)。 D型环与专业挂扣长度≥5cm,挂扣采用航空铝材质,拉力≥22kN。 6.割绳刀性能要求 材质采用TC4钛合金材质或优于TC4钛合金材质。刀片:材质为钛合金,硬度≥35HRC。 刀鞘:采用按压设计,单手按压刀就会自动弹出,配有绑腿带,卡梢双固定功能,使用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固定在激流救生衣上或用绑腿带固定在腿部。 刀鞘具有方便使用人员在户外开展自救功能。刀鞘底部设有排水口,刀鞘内不易积水。 整刀刀体长度≤21cm,刀刃长≥8.5cm。 采用平刃和齿扔,齿刃面配有绳索切割钩。刀片上设计有4#/6#/8#/10#六角扳手功能同时平头设计也可以作为一字螺丝刀使用。 7.抛绳包性能要求 绳长≥15m,直径≤7mm。 绳索为高分子材质,具有反光功能;侧边带有网布,可以使水分尽快排干并加速晾干。 拉力≥10kN。 具有夜间反光性能。 |
现修改为: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价(元) | 技术参数 |
3 | 弦外机(每套包含1台30马力和1台40马力) | 6 | 台 | 33000 | 198000 | ▲1.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2.提供动力装置(发动机)生产厂家对外批量发布的印刷宣传彩页和型式认可证书(发动机)复印件; 提供动力装置(发动机)的品牌官方中文互联网主页链接(网上截图)及动力装置(发动机)具体型号的链接(网上截图); 供应商承诺交货验收时需提供同批次其中一台动力装置(发动机)船用产品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螺旋桨式,铝合金材质; ★最大发动机输出功率≥22.1kW(30马力) 发动机类型:两缸两冲程水冷发动机,铝合金螺旋桨; 转速(转/分):≥4500r/min; 排量:≥495cc; 缸径×行程(mm):72mm×61mm; 4.启动系统:手动启动; 操舵系统:后操; 润滑系统:预混机油和汽油; 倾斜系统:手动倾斜 燃油进气系统:化油器; 交流发电机:≥80W; 净重重量:≤54kg; 油箱:≥24L; 5.配备叶轮防护罩,材质为不锈钢。 配备船外机放置架,方便船外机存放。 设置船外机固定绳,要求安装船外机时能与舟艇进行固定。 设置低压输出电源接口,方便后续舟艇外接灯具及示廓灯带使用。 1.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2.提供动力装置(发动机)生产厂家对外批量发布的印刷宣传彩页和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发动机)复印件; 提供动力装置(发动机)的品牌官方中文互联网主页链接(网上截图)及动力装置(发动机)具体型号的链接(网上截图); 供应商承诺交货验收时需提供同批次其中一台动力装置(发动机)船用产品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螺旋桨式,铝合金材质; ★最大发动机输出功率≥29.4kW(40马力); 发动机类型:2缸2冲程水冷; 转速(转/分):≥4500r/min; 排气量(cm3):≥700cc; 缸径×行程(mm)=80mm×70mm; 4.启动系统:手动启动; 操舵系统:后操; 润滑系统:预混机油和汽油; 倾斜系统:手动倾斜; 燃油进气系统:化油器; 交流发电机:≥80W; 净重重量:≤80kg; 油箱:≥24L; 5.配备叶轮防护罩,材质为不锈钢。 配备船外机放置架,方便船外机存放。 设置船外机固定绳,要求安装船外机时能与舟艇进行固定。 设置低压输出电源接口,方便后续舟艇外接灯具及示廓灯带使用。 |
4 | 潜水装具 | 6 | 套 | 20975 | 125850 | 潜水装具 ▲1.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提供带通讯系统的潜水全面罩(鼻塞)、潜水气瓶、浮力背心、调节器、脚蹼、湿式潜水服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2.全套产品包括:潜水气瓶2个、带通讯系统的潜水全面罩(鼻塞)、浮力背心、脚蹼、压铅、半面罩带呼吸管、湿式潜水服、潜水头套、潜水套鞋、潜水刀、潜水手电筒、潜水手表、调节器、潜水浮标、配充气转换头(空呼转潜水服瓶头阀)、包装箱、30m绳及绳包、三联表、他救呼吸系统。全套产品包括除以上描述外应涵盖:潜水刀包括潜水剪刀、Z字刀和钛合金大号潜水直柄刀;带通讯系统的潜水全面罩(鼻塞和备用电池2块);潜水手套;双头钩6个;潜水相机提手绳1根;潜水叮叮棒刻度响铃;潜水面镜(钢化玻璃材质,可以更换近视镜);水母服衣裤1套;象拔、线轮组并含尼龙线长度≥50m。 3.培训人员需为专业救援潜水员,提供救援潜水员证及高氧潜水证复印件。 4.潜水气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采用防锈及防爆全铝合金瓶身,铜制瓶头,配防爆安全阀,容量≥10L,配备气瓶底座和气瓶提手。气瓶壁厚大于12mm。 5.带通讯系统的潜水全面罩(鼻塞)。 额定范围:标称值范围50至500m,根据海面环境而定。 传输类型:传输型超声波使用上单边带(USB)。 发射输出功率≥0.5W。 标准频率(PEP):召回和音频率(通道1):33±0.5kHz;频率B(通道4):31±0.5kHz; 音频带宽:300到3000Hz; 耳机材质陶瓷;传感器:陶瓷桶。 最大工作深度:≥40m。 6.浮力背心:具有3个排气阀,前胸配有2个塑料挂物扣,可调节腰带,配有紧急呼吸用的口承装置。PVC材料,可用二级调节器把它打涨。UV防紫外线,肩部快接扣+金属挂钩,水下浮力≥14kg。增加快卸扣管夹2个和BCD调节器管夹2个,带有正合适配重系统; 脚蹼:采用热塑料材质制造,固定带为弹簧扣类型,不锈钢材质。 压铅:铅块包塑,重量≥2kg/块,配备8块;配有配重带。 半面罩带呼吸管:干式护罩,快速脱扣呼吸管支架,100%高质量软硅胶,吹洗阀可快速排水。 7.湿式潜水服:≥3mm,外层采用聚酯衬里,内侧躯干区域含羊毛衬里,缝合处采用无溶胶水和暗缝来缝制,由天然橡胶支撑的植物基地泡沫,带防腐金属拉链,臀部大面积都是用耐磨织物来保护潜水服的耐磨性。 8.潜水头套:头罩面部和脖子处采用水密性密封。厚度≥5mm。 9.潜水套靴:可配合脚蹼使用,以双层内衬的氯丁橡胶制成。配靴底到脚踝的拉链,拉链下采用瓣式密封,靴底为牢固的防滑成型结构。 10.潜水刀:总长≥27mm,刀刃长≥12mm,TC4钛合金材质或优于TC4钛合金材质,硬度≥35HRC,带快速释放卡扣,净重≤390g,颜色:黑色、荧灰色和蓝色; 11.潜水手电筒:LED灯泡,亮度≥230lm;使用时间:最大亮度≥10h;最小亮度≥30h;最大潜水深度≥120m。 12.潜水手表:易于阅读的中文显示器,大视窗且有背光,可以显示当前深度、时间、潜水时间、减压时间和温度,具备听觉和视觉的深度和时间报警提醒什么时间可以开始上升和安全停留时间;多按键界面,不同的按键控制不同的模块,配备专用充电器,能蓝牙配对同步数据; 13.备用二级头长度≥1m,黄色管线,同样兼顾一级头性能,一级头结构类型有平衡隔膜式、配有旋转塔,并有第五中压孔; 14.绳包:用于急流水域救人。绳包和绳子可漂浮在水面上,提带设计抛投更精确轻便,快速释放带扣可迅速把绳子连接至船艇或救生衣上。绳长≥30m。 15.三联表:内含压力计、深度计和方向三种功能。气瓶压力表的范围为0至400巴气压,可检测深度0至60m。 16.他救呼吸系统:具有专用仪表,调节器,迷你气瓶,呼吸器。呼吸器配有一体式BC卡可固定在浮力背心上。黄色供气软管,长度≥1m。 17.交付时需提供优质塑料装备箱,可将所有物品整齐装入,以方便运输和存放,并在箱体上涂喷器材名称、生产日期和生产企业、联系方式,印制二维码,扫码后显示产品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储存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操作演示光盘、产品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详细地址、联络方式。 |
5 | 激流救生衣(带牛尾绳) | 120 | 件 | 1194 | 143280 | 一、激流救生衣(带牛尾绳) ▲1.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若无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全套包括激流救生衣1件、牛尾绳1根、割绳刀1把、抛绳包1个、方位灯2个和高音哨1个。 2.救生衣颜色为橘红色,采用EVA浮力材料或优于EVA浮力材料,可产生≥150N的浮力。 3.救生衣衣身能承受12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损坏,重量≤2kg。 救生衣肩部背带宽度:≥10cm,能承受9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损坏。 裆带与救生衣之间能承受900N的作用力而不发生脱离或者损坏。 穿着救生衣以任意方式下水,救生衣能在5秒内使人体处于直立状态,且人嘴高出水面120mm以上。 4.救生衣前身设置两个货物口袋和牛尾绳锁扣装置。有排水孔和挂绳点设计,配备可拆卸的救生高音口哨(非滚珠类)1只,配有细索套牢的示位灯1只,指南针1只,点火镁棒1支。 缝制不少于10条的高亮反光带。 肩部、胸部、腰部等地都可调节,成型提取手柄。 可拆卸臀部和腿部绑带用于兜裆绑腿使穿戴更牢固。 须配备有快速脱离装置,其装置配有拖拽式牛尾绳及2个D型环。 5.牛尾绳性能要求 牛尾绳由尼龙带与弹性橡筋扭曲缝制而成,两端分别带有O型环与专业挂扣,绳体带反光功能。 长度≥50cm(伸长长度≥85cm)。 D型环与专业挂扣长度≥5cm,挂扣采用航空铝材质,拉力≥22kN。 6.割绳刀性能要求 材质采用TC4钛合金材质或优于TC4钛合金材质。刀片:材质为钛合金,硬度≥35HRC。 刀鞘:采用按压设计,单手按压刀就会自动弹出,配有绑腿带,卡梢双固定功能,使用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固定在激流救生衣上或用绑腿带固定在腿部。 刀鞘具有方便使用人员在户外开展自救功能。刀鞘底部设有排水口,刀鞘内不易积水。 整刀刀体长度≤21cm,刀刃长≥8.5cm。 采用平刃和齿扔,齿刃面配有绳索切割钩。刀片上设计有4#/6#/8#/10#六角扳手功能同时平头设计也可以作为一字螺丝刀使用。 7.抛绳包性能要求 绳长≥15m,直径(9.5±0.5)mm。 绳索为高分子材质,具有反光功能;侧边带有网布,可以使水分尽快排干并加速晾干。 拉力≥20kN。 具有夜间反光性能。 |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湖南省宁乡市金洲大道
联系方式:朱先生0731-8711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
联系方式:吴安利、倪芳芳、田甜0731-85573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0731-8711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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