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皮县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已由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字 [2024] 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465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2座压缩站、2座转运站,对城镇内原有的14座转运站、1座餐厨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及其他垃圾收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压缩能力400t/d(共两座处理能力分别为200t/d),厨余垃圾处理能力20t/d;建设地点: 南皮县县域范围内。 ??2.2招标范围:南皮县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并经图纸审查合格后出图以及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等全过程设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1)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或环境工程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设计负责人提供在本单位近 3 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1-04 09:00至2026-11-11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2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按照“双盲 ”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3)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沧州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4)CA 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 证书,CA 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 证书互认范围:河北 CA、山西 CA、北京 CA、联通 CA、CFCA、CQCCA。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 A:400-707-3355;山西 CA:400-653-0200;北京 CA:400-994-3319;联通 CA:0311-85691619;CFCA:4 00-880-9888;CQCCA:400-819-9995。(5)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报酬由中标人支付,费用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按照中标价格的1.5%收取;付费主体:由中标人支付。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 向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创品立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赵璞 ,联系电话:0311-66505377。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 0317-8562870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创品立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南皮县县域范围内东兴南大街1 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景秀路(路南)88号车之道旁大院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刘青勇 | 项目负责人: | 赵璞 |
| 电话: | 0317-856287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6650537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chuangpinlide@[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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