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瓦房店市东部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已由瓦房店市水务局以《关于瓦房店市东部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瓦水字〔2025〕1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瓦房店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及市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①取水水源为大沙河,取水工程新建橡胶坝1座,以及包括取水泵站1座等附属设施,取水泵站设计规模为0.3万m?/d;原地下水取水泵站设备更换,设计规模为0.7万m?/d。②新建净水厂1座及其附属设施,设计规模为1.0万m?/d。净水厂占地面积为9989.84㎡。③新建配水管线51414m,配水能力1.0万m?/d。配水管线管径为DN600~DN160,DN200以上管材采用球墨铸铁,DN200以下管材采用PE100级专用给水管。新建排气阀井、检修控制阀井、泄水阀井、减压阀井等。④新建2座二次加压供水设备。
计划工期:720个日历日,与施工工期同步。
建设地点:瓦房店市元台镇大王村。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招标内容:瓦房店市东部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类别:监理;标段合同估算价:163.03万元。
保证金金额:1.5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保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资质:
①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如项目总监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3)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经 “ 信用中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截图于投标文件中(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后输入信息查询截图并盖章)。除上述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5年12月01日16:00至2025年12月08日16:00止,通过CA锁在指定网站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发售时间请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随时关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注:(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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