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5-2027年主要道路保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9%E8%8E%B7%E5%8F%96%EF%BC%88%E4%B8%8B%E8%BD%BD%EF%BC%89%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2%E6%9C%885%E6%97%A5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h3%3E%3Cstrong%3E%E4%B8%80%E3%80%81%3C/strong%3E%3Cstrong%3E%E9%A1%B9%E7%9B%AE%E5%9F%BA%E6%9C%AC%E6%83%85%E5%86%B5%3C/strong%3E%3C/h3%3E%3Cp%3E1.%E9%A1%B9%E7%9B%AE%E7%BC%96%E5%8F%B7%EF%BC%9ALHS-2025-00038%E5%8F%B7-ZLJL-2025-042%3C/p%3E%3Cp%3E2.%E9%87%87%E8%B4%AD%E8%AE%A1%E5%88%92%E7%BC%96%E5%8F%B7%EF%BC%9ALHS-[2025]-00038%E5%8F%B7%3C/p%3E%3Cp%3E3.%E9%A1%B9%E7%9B%AE%E5%90%8D%E7%A7%B0%EF%BC%9A%E9%95%BF%E6%98%A5%E8%8E%B2%E8%8A%B1%E5%B1%B1%E7%94%9F%E6%80%81%E6%97%85%E6%B8%B8%E5%BA%A6%E5%81%87%E5%8C%BA2025-2027%E5%B9%B4%E4%B8%BB%E8%A6%81%E9%81%93%E8%B7%AF%E4%BF%9D%E6%B4%81%E9%A1%B9%E7%9B%AE%3C/p%3E%3Cp%3E4.%E6%9C%80%E9%AB%98%E9%99%90%E4%BB%B7%EF%BC%9A4827.95%E4%B8%87%E5%85%83/%E5%B9%B4%3C/p%3E%3Cp%3E5.%E9%87%87%E8%B4%AD%E9%9C%80%E6%B1%82%EF%BC%9A%E5%AF%B9%E5%8C%BA%E5%9F%9F%E5%86%8562%E6%9D%A1%E9%81%93%E8%B7%AF%EF%BC%8C2%E4%B8%AA%E5%81%9C%E8%BD%A6%E5%9C%BA%EF%BC%8C6%E5%A4%84%E5%85%AC%E5%9B%AD%E8%BF%9B%E8%A1%8C%E6%B8%85%E6%89%AB%E4%BF%9D%E6%B4%81%E3%80%81%E5%9E%83%E5%9C%BE%E6%B8%85%E8%BF%90%E3%80%81%E5%86%AC%E5%AD%A3%E6%B8%85%E9%9B%AA%E7%AD%89 (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5年12月20日至2027年9月4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预算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合同一年一签,2027年签至9月4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承接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依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15-2开标室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8517768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方式:周洪涛、0431-81331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
联系方式:李玉锟 15326308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锟
电 话:15326308767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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