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中心医院奥林巴斯喉镜维保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遂宁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奥林巴斯喉镜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奥林巴斯喉镜维保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39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遂宁市中心医院现有电子鼻咽喉镜等设备由奥林巴斯公司研发和生产,其核心配件(如CCD等)及其他备件也是奥林巴斯公司独家生产,其后续备件更换由于有统一规格的需要,只能向原厂采购。 2、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等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在设备使用及维修过程中,难免需要更换零备件,很多备件是整机的重要结构及组成,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已发生变化,设备安全性和操作性很难保证,按此法规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奥林巴斯公司不负责重新注册。 3、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工作量很大,出现故障时,需要及时有效解决故障,保证设备高效稳定运行。原厂能够提供互联网远程故障诊断、原厂升级等服务,保证设备维修的及时性和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只能购买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 4、我院现有电子鼻咽喉镜设备由奥林巴斯公司生产,四川洪鼎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奥林巴斯在其遂宁市内唯一售后服务运维供应商。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本项目的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四川洪鼎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采购,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拟定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民兴北二路158号2栋2楼附235号、236号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四川洪鼎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民兴北二路158号2栋2楼附235号、236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北路27号
联系电话: 0825229222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 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86号
联系电话: 0825-2313824
六、附件
遂宁市中心医院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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