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特检院盐城分院无损检测业务分包项目 JSZC-320000-HCAI-C2025-004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20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HCAI-C2025-0046
项目名称:江苏省特检院盐城分院无损检测业务分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采购包1:140.000000万元;采购包2:45.000000万元;采购包3: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下文
采购需求:
在盐城分院负责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中,以江苏省盐城市为主,但不限于盐城市内的射线检测RT工作的需要分包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各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计费单位 | 单价 最高限价 (元/片) | 2025年预算金额(元) | 2026年度预算金额(元) | 预算总金额(元) |
1 | 盐城分院射线检测RT(大丰、东台、滨海、响水) | 片 | 40 | 500000 | 900000 | 1400000 |
2 | 盐城分院射线检测RT(阜宁、射阳、建湖) | 片 | 40 | 0 | 450000 | 450000 |
3 | 盐城分院射线检测RT(亭湖、盐都、开发区、城南新区) | 片 | 40 | 0 | 450000 | 450000 |
合计(元) | 500000 | 1800000 | 2300000 |
1、供应商负责成交分包区域内业务,采购人有权根据各分包业务的实际情况和供应商的综合履约情况进行自行调配检测区域,实际各分包的履约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供应商实施的单个项目以甲方发出的《分包业务委托单》明确的具体服务项目内容为准。
2、本项目按“单价最高限价”的折扣进行报价,磋商响应报价折扣超过100%的,视为无效响应。合同期内的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合同的预算金额。具体报价和结算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3、本项目共有3个包,本次采购为分包1、分包2和分包3,3个分包同时进行采购,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多个包招标,但只能中一个分包(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评审顺序为:分包1、分包2、分包3,在评审阶段按分包号正顺序评审,若供应商在前面依次评审的分包中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不得再参加后续分包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1的合同一年一签(以自然年进行划分,即12月31日),即第一年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第二年预算落实且符合采购人检查考核要求,可续签一年。分包2和分包3的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各项任务自合同签订并得到采购人通知开始,必须至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完成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提供法人授权书;
8.磋商响应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测项目至少须包含射线检测(RT),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参与分包1的供应商须具备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至少须包括“使用Ⅱ类放射源和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参与分包2和分包3的供应商须具备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至少须包括“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
方式:①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每天8时整到16时整(北京时间);②由潜在磋商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项目汇采编码为HC202522517),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baoming@huicai.cloud ③“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授权代表可持“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可获取纸质采购文件;④采购文件的收款账户信息详见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售后不退;⑤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活动;⑥售价:500元/包。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
五、开启
时间:2025-10-2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
(三)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1套(word格式1份,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以U盘形式与纸质文件一并密封后递交;文件名称以及U盘外标签上需注明“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当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25-89621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
联系人:郑吉玉、陈俐君
联系电话:025-8660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吉玉、陈俐君
电话:025-86606690
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