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天璇路体育公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宾市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天璇路体育公园项目(川投资备【2511-511521-04-01-955171】FGQB-119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宾市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天璇路体育公园项目(川投资备【2511-511521-04-01-955171】FGQB-119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2.2项目概况:本次拟建项目包括:项目用地面积约35861.67平方米,其中包括项目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含公交枢纽站配套间、公共卫生间等)以及公园景观用地面积约35061.67平方米(含景观园路及铺装面积12666平方米、跑道、运动场、泛光照明、园林绿化等)。 2.3招标范围: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包括场地内各种废弃基础、废弃市政管线清除,地下管线保护,配合对现有电线电缆、燃气、排水等杆管线迁改)、边坡防护工程、土建工程、建筑工程、人行桥工程、景观工程、园林绿化、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变配电工程、室外附属设备、运动场地、游乐设施、标志标牌以及进出场道路硬化、洗车池、沉砂池、施工大门、临水临电、围挡设施等施工内容,同时需满足工程清单及施工图纸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2.4施工工期:项目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12月中旬开工建设,2026年3月底完成建设内容,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若因土地报批、杆管线拆迁、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且不可预判性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考虑环保管控影响项目工期因素,由投标人根据宜宾历年环保管控政策进行预判,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对相关环保部门出具的非全天全面停工环保管控影响的工期招标人不进行延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27 00:00 至 2025-12-02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17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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