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塔纪检谈话室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天津铁塔纪检谈话室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JTT2025120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环境全景摄像机1台、拾音器1个、特写摄像机1台、录音录像硬盘录像机1台、4TB硬盘4块、16口PoE交换机1台、机柜1台、相关辅材(信号线、配件等)及安装调试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具体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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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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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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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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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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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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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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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谈话室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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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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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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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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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公司本部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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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49990元(含税),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详见本公告“1.5采购项目概况”。
2.2预算金额:49990元(含税)。
2.3服务地点:天津市分公司本部办公楼。
2.4供货安装期:自接到需求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第二日后两年。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量或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4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同类:安防监控类设备销售或安装服务)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金额为准)。
注:(1)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框架协议扫描件;如提供框架协议,还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合同业绩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业绩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协议内的有效订单/结算单累加金额为准。
(2)合同或框架协议(含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若同时包含非同类业绩的,须能明确区分同类业绩所占金额,因无法明确区分而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
(3)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无法明确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关联性的,须提供服务客户出具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加盖服务客户单位公章或业务部门章)。
(4)业绩有效时间:合同、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若通过内容可有效判断实施时间符合要求的,则给予认可。
(5)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6)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3.1.7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8供应商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自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
3.1.9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服务人员要求:2人(不含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
注: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自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已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除外;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如为代理商响应,以上条款同时考察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产品要求:
3.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3.3.2供应商所提供的16口PoE交换机应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采购文件款发票事宜:【本项目不涉及】。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9时0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响应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0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监督部门:天津铁塔纪检
11.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响应)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4-2号
邮 编:300171
联 系 人:尹嵩
电 话:13821560521
传 真:/
电子邮件:yinsong@chinatowercom.cn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异议接收邮箱:yinsong@chinatowercom.cn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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