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2027年—2029年城乡居民、职工大病保险承办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Y(GK)2026-1020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2027年—2029年城乡居民、职工大病保险承办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720000
最高限价(元):8991000,388800,3402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2027年—2029年城乡居民、职工大病保险承办采购项目(包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991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和田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职工购买大病保险,参保职工筹资标准90元/人/年。参保城乡居民筹资标准115元/人/年。按大病保险总筹资的92.5%承办(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2027年—2029年城乡居民、职工大病保险承办采购项目(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888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和田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职工购买大病保险,参保职工筹资标准90元/人/年。参保城乡居民筹资标准115元/人/年。按大病保险总筹资的4%承办(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2027年—2029年城乡居民、职工大病保险承办采购项目(包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02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和田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职工购买大病保险,参保职工筹资标准90元/人/年。参保城乡居民筹资标准115元/人/年。按大病保险总筹资的3.5%承办(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每年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履约考评结果决定是否与人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年度履约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并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1)提供已经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开展大病保险业务资质,经保监会备案或者审批的大病保险产品的条款; 2)具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正式授权文件;总公司对分支机构投标、履约承担全部责任。同一保险集团(同一法人)仅限一家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集团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采购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①如需咨询,可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0991-2819290;②供应商须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根据国办函〔2019〕41号文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要求,政府采购云平台目前已支持包括新疆CA、翔晟CA及汇信CA等多家CA的办理及使用。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供应商—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链接:[链接];3)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链接],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链接],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链接]#/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新疆和田市台北西路85号
联系方式:0903-2021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66号科创花苑B3办公1501室
联系方式:17783394603、0991-3193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曌、穆嘉文、石龙彦
电 话:17783394603、0991-319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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