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大板跳闸拆建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5〕5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市大板跳闸拆建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原址拆建大板跳闸,共5孔,每孔净宽10米;拆建上下游连接段,配套建设交通桥、机电及金属结构和管理设施等。工程按20年一遇排涝设计,最大瞬时流量513.2立方米每秒,最大日均流量230.2立方米每秒,闸孔总净宽50米,闸底板顶高程-2.50米。
大板跳闸挡潮标准按100年一遇设计、300年一遇校核,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主要建筑物为1级(同所在海堤规划级别),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4级。地震设防烈度为VI度。
工程估算投资约8060万元。
2.3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大板跳闸拆建工程(含征迁、水保、环保、生态岸线补偿工程等)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所有建设监理工作。
2.4服务期限:约27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820天填写),为先期进场服务期(1个月)+建设服务期+缺陷责任期,具体如下:
先期进场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主要配合完成主体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等招投标工作,以及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约1个月。
建设服务期:自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如有)、资产、资料移交等,配合做好后评价工作(如有),约14个月。
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概算总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以上四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等需须明确且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含签名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承诺);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承诺),提供劳动合同及发布招标公告前三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聘用合同及相应证明材料,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后同;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牵头方拟派。
(5)其他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为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备注: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情况,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有>
②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承诺)。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二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所有人员(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提供劳动合同及发布招标公告前三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聘用合同及相应证明材料,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各有效投标报价(指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人有效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其余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当有效投标人不足5家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60%、65%、70%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注:
1、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3、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0%。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大板跳闸拆建工程初设批复对应的监理费概算×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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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得分 | 30 |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1%,在3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数值之间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二 | 单位业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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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项目业绩(牵头单位) | 2 | 投标人近5年(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概算总投资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闸或泵站或闸站结合工程监理业绩的,每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以上四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等需须明确且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含签名表> 总监业绩与单位业绩不重复计算,优先计算总监业绩得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三 |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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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监素质 | 4 | 近5年(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类似工程(指概算总投资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闸或泵站或闸站结合工程)担任过总监职务的得2分,最高得2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以上四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等需须明确且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含签名表> (2)拟任总监所学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的得1分(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3)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拟任总监年龄55周岁(含)以下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身份证)。 |
四 | 监理机构组建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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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理资源配置 | 22 | (1)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常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房屋建筑监理等专业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3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1人)、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工程师(1人)、房屋建筑监理工程师(1人),另需配置造价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上述常驻监理人员满足基本配置的得12分,否则不得分。 (2)另配置监理员(以省部级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或监理培训证书为准),每配1人得0.5分,最多得 2 分。 (3)上述监理人员(总监除外)中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5分。 (4)上述监理人员(含总监)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 (5)上述监理人员(总监除外)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1分。 (6)上述监理人员(总监除外)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 以上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发布招标公告前三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聘用合同及相应证明材料,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否则不得分。 |
2 | 年龄结构 | 2 | 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和60周岁(含)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的得2分,每多超1人扣1分,扣完为止。如有65周岁(含)以上人员,则本项不得分。(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
五 | 监理大纲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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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理概况、范围、内容 | 3 | (1)监理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2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制度 | 3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制度、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水保、环保监理措施 | 10 | (1)针对本项目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水保、环保控制等方面,目标明确、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危大工程、重要隐蔽工程、重要工序旁站监理理解正确、措施全面、方法得当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提出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巡视、检查方式方法,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并承诺在工时间满足监理工作实际需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4 | 合同管理(包含对变更,施工单位工程、劳务分包等)、信息档案管理措施与方案(含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安全监测等管理内容)的监理单位保障措施,叙述完整、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3 | 组织协调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8 | (1)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准确,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针对本监理项目内施工过程、周边环境、自然灾害等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风险识别、评价,提出有效控制措施,提出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监督管理举措,措施办法具体可操作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文明工地建设建议方案 | 2 | 文明工地建设建议方案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驻厂监造方案 | 2 | 监理人对金属结构在工厂内的生产制造、试验、检验、出厂验收及包装发运等过程的质量控制、交货进度全过程监督和监理,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检测试验计划及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3 | (1)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满足工程需要,现场需配备GPS、水准仪、混凝土钢筋检测仪、混凝土回弹仪。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得2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能证明所有权的发票和检定或校准类证明材料彩色电子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附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后,否则按该设备缺失处理) |
注:
①所有人员须将身份证、有效的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上述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国家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②所有人员(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提供劳动合同及发布招标公告前三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聘用合同及相应证明材料,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否则不予认可。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连云港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5层、6层)
联系方式:0518-80826103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北路10号水利科技档案馆6楼
联 系 人:金科长
电话:0518-806225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王扬、魏志远
电话:17751686356、19822645435
电子 邮 件:155623188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