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桥西区规模化种植项目施工已由
张家口市桥西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西数政核字(20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初禾(河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初禾(河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桥西区规模化种植项目施工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流转荒山荒坡25261.83亩用于种植中药材作物。种植主要为北柴胡、蒲公英、黄芪、蓝靛果,整地工程等工程并购置农业设备。(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农作物种植标准及招标人种植要求。 2.2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种植工程在内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及建设期后的项目运营,运营期限等于贷款期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种植工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农林种植相关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种植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农业或林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提供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合同; (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承担种植任务的单位派出)。 7.本项目拟派种植工程负责人须具备农业或林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提供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种植工程负责人应由承担种植任务的单位派出)。 8.本项目拟派基础设施工程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基础设施工程负责人应由承担基础设施工程任务的单位派出)。 9.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种植工程负责人和基础设施工程负责人不得兼任。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种植任务和负责项目运营的单位。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EF%BC%89%E7%B3%BB%E7%BB%9F%E4%B8%AD%E6%9F%A5%E8%AF%A2%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F%BC%9B%EF%BC%88%E5%BC%80%E6%A0%87%E5%BD%93%E5%A4%A9%E7%94%B1%E6%8B%9B%E6%A0%87%E4%BA%BA%E6%88%96%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8E%B0%E5%9C%BA%E6%9F%A5%E8%AF%A2%EF%BC%9B%E5%A6%82%E4%BB%8D%E5%9C%A8%E5%A4%84%E7%BD%9A%E6%9C%9F%E5%86%85%EF%BC%8C%E5%88%99%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BA%E6%97%A0%E6%95%8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9%E3%80%82%3C/u%3E%3Cp%3E 3.1.4其他要求: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承担种植任务和负责项目运营的单位担任。 2 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单位,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8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含运营协议),就施工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3 09:00:00:00至 2026-01-18 17:3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0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去掉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初禾(河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联系人:赵治纲电 话:13931320037邮箱:33358116@qq.com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德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东风综合大厦1号楼3单元西户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313-5909388邮箱:1138738568@qq.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桥西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13903130792 电子邮箱:qxnw123@126.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初禾(河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鸿德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东风综合大厦1号楼3单元西户 |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 联系人: | 赵治纲 | 联系人: | 王女士 |
| 电话: | 13931320037 | 电话: | 0313-590938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33358116@qq.com | 电子邮件: | 113873856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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