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5014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航标设施,项目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河北华电昌黎500MW 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04.89728MWp,全部采用固定式安装方式,16行52列竖向布置,支架倾角10°。箱变型号为3600kVA、7200kVA和9000kVA、,共设计52个子方阵,其中50个9.0MW子方阵,1个7.2MW子方阵,1个3.6MW子方阵。光伏组件选用单晶硅N型Topcon 710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逆变器规格为300kW组串式逆变器,26块光伏组件为一串。
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航标相关设施采购及服务,航标相关设施应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实施、技术管理和维护,并按时完成航标日常维护工作。为满足采购人工作顺利开展,新采购的航标相关设施及相关系统需与原系统接入并兼容。维护保养的内容包括:航标设施维护、航标设施巡检、远程巡视、抢修航标设施等。通过预防性发现并排除航标设施故障,保持航标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使航标设施达到标位准确、灯质正常、结构良好的工作状态;供应商受托工作内容完成形式及质量需满足当地海事部门相关要求,并负责办理受托事项内的相关手续;供应商负责统筹协调解决与本项目相邻的国华投资秦皇岛昌黎500MW 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国电电力昌黎5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航标布置与本项目航标布置的协调性,一致性,不得出现因航标布置不合理而影响采购人项目正常、安全施工的情况;供应商负责本项目航标标识的供应和服务期限内的保养、维护,并协助采购人将航标移交项目运维单位。
3、采购数量
序号 | 工作项 | 内容 | 材质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航标相关设施(实体) | 灯浮标 | HF2.4-D1 | 座 | 1 | |
高分子四季通用浮标1.5m深水型 | 座 | 2 | 左、右标各1座。 | |||
实体AIS标 | / | 个 | 2 | |||
二 | 航标相关设施技术服务 | 维保 | 灯浮标 | 座·月 | 6 | |
AIS标 | 座·月 | 3 | ||||
灯浮标抛投服务 | / | 座 | 6 | |||
撤标服务 | / | 座 | 3 | 试桩期专用标撤除。 | ||
AIS标设置技术服务 | / | 个 | 3 |
4、交货时间:航标相关设施(实体)交货时间为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或合同签订后3日内,以先到时间为准;航标相关设施技术服务中灯浮标抛投服务、撤标服务、AIS标设置技术服务完成时间为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或合同签订后3日内,以先到时间为准。
航标相关设施技术服务、航标维保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如本项目施工1年内无法完成,维保服务按本次采购单价按月计算,不足1月的按月折算计费。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同步提供航标设施(实体)交货时间承诺函及航标相关设施技术服务完成时间承诺函,确保满足第4条“交货时间”及技术服务时间的要求。若供应商承诺满足,但在成为中标人后未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承诺,则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交货地点: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航标设施实体和技术服务须满足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海事管理部门的要求。
7、付款方式:
7.1、本次采购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7.2、无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7.3、付款方式为电汇。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后2个月内完成对供应商货款的支付工作。
7.4、具体付款比例如下:
7.4.1设备费付款
(1)供应商完成供货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结算价款总额的97%,支付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如下材料:
1)设备结算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与付款金额一致的财务收据;
3)采购人确认的设备供货完成证明文件;
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支付材料。
(2)设备费剩余3%作为质保金,航标设施完成供货并投入使用后1年,设备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将质保金全额无息支付给供应商。支付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如下材料:
1)与付款金额一致的财务收据;
2)采购人出具的设备质保期满证明文件。
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支付材料。
7.4.2维保费付款
7.4.2.1航标投入使用后开始进入维保时间,维保费按3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支付。当前周期完成后10日内,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并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以下单据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维保费的100%:
(1)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2)与付款金额一致的财务收据;
7.4.2.2维保工作不设置质保金,航标维保服务期限自供应商完成供货之日起1年,如本项目在1年内未完成项目施工建设,维保服务按本次采购单价按月计算,不足1月的按月折算计费;若采购人提前完成施工建设,不需要供应商继续提供维保服务,维保费按供应商实际服务时长据实结算支付。
7.4.3服务费付款
灯浮标抛投服务费、撤标服务费、AIS标设置技术服务费在相应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完毕,支付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如下材料:
(1)与付款金额等额的专用增值税发票(税率6%);
(2)与付款金额一致的财务收据;
(3)经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工作完成证明;
(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支付材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具有本次采购标的物类似的供货业绩,2022年以来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业绩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盖章页等,需体现出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合同总金额)。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2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录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电建投标管家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5、平台在线签到:本次采购在平台集中解密,各供应商无须在线签到。
6、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平台统一进行集中解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国际企业大厦
邮编:550081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0851-87980540
电子邮箱:bidding.eup@9j.powerchina.cn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话:0851-87980540
电子邮箱:bidding.eup@9j.powerchina.cn
九、纪检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7980543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与招标中心
(电子签章)
2025年0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