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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张田村)-良村路域整治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韶关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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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张田村)-良村路域整治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25CG022

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张田村)-良村路域整治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2,513.4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张田村)-良村路域整治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72,513.4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张田村)-良村路域整治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472,513.46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张田村)-良村路域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张田村)-良村路域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5)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至 2025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丰县梅坑镇梅北路3号

联系方式:13922590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联系方式:1357079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570797877

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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