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6】06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沥林镇第八污水处理厂一期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更正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四)服务内容主要商务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内容:
原文件内容 | 交纳比例:10% 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其他 账号:4400 1718 6440 5300 5419 户名: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 说明: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保单,有效期自保函生效之日起18个月,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链接])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现更正为 | 交纳比例:10% 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其他 账号:4400 1718 6440 5300 5419 户名: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 说明: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保单,有效期自保函生效之日起12个月,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链接])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2.更正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文本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2的内容:
原文件内容 | 7.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三年运维总费用)的10%,形式为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保函,有效期自保函生效之日起18个月。 |
现更正为 | 7.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一年运维总费用)的10%,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保单,有效期自保函生效之日起12个月。 |
3.更正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服务团队人员备注信息的内容:
原文件内容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含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环境工程、环保工程、机械、电气、环境监测、自动化控制相关专业的助理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3分;具有污废水处理工证、化验人员证书、电工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含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环境工程、环保工程、机械、电气、环境监测、自动化控制相关专业的助理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3分;具有污废水处理工证、化验人员证书、电工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②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③每名拟投入人员仅限提供一本证书参与本项评分,同一人员不得使用多份证书重复计分;同一人员不可同时使用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分别计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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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投资控股大厦7、8楼
联系方式:0752-2609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恺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14楼
联系方式:0752-2629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752-2629857
惠州恺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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