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黑龙江龙运客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龙运客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黑龙江龙运客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龙运客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
2.2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504-0682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预算金额:50000.00元人民币。
2.5采购内容:龙运客运公司拟对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公司应遵循规范的评估流程,包括拟定评估方案、收集资料、实物勘察、市场调研、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等环节。评估报告应准确无误地反映公司资产的真实价值。
2.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要求。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9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10标段划分:不划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市场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明,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但需提供证明资料。
3.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起止时间:2022年05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 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3)供应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其他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4)供应商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未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3.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0时00分(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
5.采购保证金:不要求。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6.3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8.其他
8.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8.2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龙运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镇征仪南路65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0451-6889520
代理机构:中诚百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群力第二大道2167号汇智外滩金邸9层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451-86233929
电子邮箱:zcbx2023@163.com
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龙运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
电话:0451-51105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