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医医院医学影像阅片会诊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中医医院医学影像阅片会诊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SHZC-251014-01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医医院医学影像阅片会诊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51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中医医院医学影像阅片会诊中心专用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2.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如纳入节能环保的产品需要具备相应的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
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供应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4%B8%BB%E4%BD%93%E5%BA%93%E4%BF%A1%E6%81%AF%E6%88%96%E6%9C%AA%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AF%BC%E8%87%B4%E6%97%A0%E6%B3%95%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8%B4%A3%E4%BB%BB%E8%87%AA%E8%B4%9F%E3%80%82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538-6288116%EF%BC%9B%E7%A7%BB%E5%8A%A8CA%E9%94%81%EF%BC%88%E9%B2%81%E8%AF%81%E9%80%9A%EF%BC%89%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400-998-0000%E3%80%82%E7%AA%97%E5%8F%A3%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7%94%B5%E8%AF%9D%EF%BC%9A0538-6288136%3C/b%3E%3Cb%3E%E3%80%82%3Cp%3E
四、投标文件提交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科,电话:0538-6991839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方式:0538-8261811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8号
联系方式:0538-611083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观光路张家岭金玖院内
联系方式:0538-8261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
电 话:0538-8261811
附件: 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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