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乐业县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EPC)1#、2#教学大楼及1#学生宿舍楼未建设部分工程 | 项目编号 | E4510002866007033001 | ||||
招标人 | 乐业县兴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建设单位 | 乐业县兴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轩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4787.28平方米,2#教学综合楼4248.21平方米,1#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4417.63平方米,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最终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百色市园博园政务服务中心3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10月 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8日 | ||||
预中标人 | 百色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百色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柒万陆仟肆佰陆拾伍元贰角整(¥21776465.20)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何祖兴(注册编号:桂245121224965 ;身份证号:452624********105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小活(身份证号:452601********5419); 黄鹏(身份证号:452601********5431); 李振实(身份证号:452623********125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众厦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仟壹佰捌拾万零叁佰壹拾伍元捌角柒分(¥21800315.87)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兰军(注册编号:桂245151655049;身份证号:450311********30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妙(身份证号:450922********3520); 邓嘉琪 (身份证号:452131********2128); 蒋玲(身份证号:452523********118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仟壹佰捌拾万零柒仟肆佰柒拾柒元陆角陆分(¥21807477.66)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李梦(注册编号:桂245151654065 ;身份证号:452623********032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卫禧(身份证号:452127********0615); 冯宇驰(身份证号:450222********1918); 蓝安日 (身份证号:452624********33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链接])、广西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乐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6-7922026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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