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药学部制剂室搬迁重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104-23-05-289613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区庄院区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药学部制剂室搬迁重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药学部制剂室搬迁重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先烈南路54号中山眼科中心区庄院区3号楼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国家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国家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建筑总面积约792㎡,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弱电安装工程、工艺管道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防水工程、原有生产设备搬运及安装等。包括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层高高度3.4m,层数1 层,最大单跨跨度6.6m。 | ||
招标内容 | (一)设计部分: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深化、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项目改造涉及到的各专业设计、要满足使用功能的变更设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及本项目有关资料为准。 (二)施工部分:固定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设计、包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建筑垃圾清运、包环境卫生、包税费、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验收合格、包验收不能通过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包工程结算、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本工程一切事宜。具体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及本项目有关资料为准。 (三)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及施工。 (四)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如实际工程量相对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工程量发生变化,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补偿任何费用(承包人要充分考虑最不利因素影响)。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240天。设计工期为 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2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①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等现行规定填写。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7%A1%AE%E5%AE%9A%E3%80%82%E9%A6%99%E6%B8%AF%E4%BC%81%E4%B8%9A%E7%BB%8F%E5%A4%87%E6%A1%88%E4%B8%94%E5%A4%87%E6%A1%88%E7%9A%84%E4%B8%9A%E5%8A%A1%E8%8C%83%E5%9B%B4%E6%BB%A1%E8%B6%B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7%9A%84%EF%BC%8C%E5%8F%AF%E4%BD%9C%E8%AE%BE%E8%AE%A1%E6%96%B9%E5%8F%82%E4%B8%8E%E6%8A%95%E6%A0%87%E3%80%82%3Cp%3E 3.1.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联合体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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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3Cp%3E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招标人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甄老师 | 联系电话 | 020-66648765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赵工、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37861031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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