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4112025000271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76,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采购包3: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描述:供应商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提供生猪屠宰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A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签章)。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描述:供应商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描述:供应商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凉山州泸峰中学
地址:西昌市太和镇太安村九组
联系方式:0834-3301286、15244968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联系方式:0834-2169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34-2169776
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