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8-440104-04-01-57505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西至侨光路、东至文德南路、南至沿江中路、北至泰康路-万福路。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楼栋三线整饬约2370米,外墙防盗网整治约800平方米,檐口排水处理约150米、空调集水管增设约400米,增设多功能智慧电子屏,增设及改造街巷休憩家具、绿化、宣传栏、文化墙、文化小品,屋面拆违,外立面整治约16050平米,店招更新,地面铺装更新,路面修复,树池更新、消防设施增设、改造约334处。楼栋供水系统改造与维护约17套,楼栋门及门禁系统更新,楼道空间整治、更新,照明设施更新,建筑外墙整饰约12000平方米,第五立面整治,增设智能防水闸,改造、维护楼栋供水及排水系统,化粪池及各类水池维护与改造,危房加固,慢行空间优化、三线整治下地、入盒约3620米,街巷活动场地及休憩小品建设约100平方米,小区围墙改造约660平米,车行道改造约30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约1800平方米,麻石路整饬,树池更新,增设及改造环卫设施、急救设施、雨水污水设施、公共晾晒设施,建设街巷活动场地,增设、改造宣传栏及文化墙,增设标识指引牌,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改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完善路内停车泊位等。 | ||
| 招标内容 | 勘察设计总体要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程勘察成果以及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须按照广州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本任务书提及的规范、标准。 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规定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 ||
| 工期(交货期) | 以满足勘察设计进度要求为准(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88.43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须提供被授权人在2025年10月在该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在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3.4国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3.4.1和3.4.2资质: 3.4.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若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5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不多于2家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单位负责设计工作、不多于2家具备相应勘察资质单位负责勘察工作)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的正式员工。 3.9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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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合格条件不设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3Cp%3E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8日 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8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8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2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余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7864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冯工 | 联系电话 | 020-31383588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766890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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