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高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柘城县培育钻石检测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中瑞建园工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柘城县高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柘城县高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柘城县培育钻石检测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柘城县高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柘城县培育钻石检测中心项目
1.2、采购编号:柘财采招-2026-2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段
1.4、采购控制价:12000825元
1.5、采购内容:红外光谱仪、钻石比例测定系统、紫外荧光灯、高效光纤灯、钻石分级灯、宝石折射仪、分光镜、二色镜、偏光镜、珠宝检测仪、精确天然钻石鉴定仪、旋臂式宝石体视显微镜、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1.6、质量要求:合格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1.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电子探针除外)
1.10 质保期: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于2025年1月1日以后的,须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属于不需缴纳的情形,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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