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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靖县东部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NEW 招标公告

漳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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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东部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东部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靖发改审〔2025〕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高新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改建、 管道DN200-ND1500,总长度约17.35公里,预算价为59597023元(含暂列金1480000元)。主要建设内容:

1.对园区内林碑路、天月路、院坂大道、利达路等道路配套排水管线缺陷点进行修复,共修复582处三级缺陷及439处四级缺陷,修复部分二级缺陷 502处,一级缺陷 1356 处。

2.对园区内林碑路、天月路、科技路、利达路等十条道路配套排水管线进行整治,共计改造配套排水管线127处错混接点。

3.对园区内科技路等3处道路排水管线进行改造,改造DN600~DN1000配套排水管线约0.75km,配套雨水箅及雨水箅连接管。

4.对园区内林碑路、天月路、科技路、利达路等十条道路配套排水通道进行清淤疏浚,共计清淤18.61km,清淤量约 32505m3,渠底硬化约 2km。

5.完善院埔路南侧配套排水管线,改造 DN200~DN300 污水管道约0.71km、一座50m3/d污水泵站及污水压力管道。

6.改造科技路北侧配套排水箱涵截污设施,更换设备。

7.完善园区内市政道路配套排水管线,完善利达路西侧、科技路南侧、靖东路西侧配套排水管线,改造DN300~DN500污水管约3.91k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排水管的直径最大为1.5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可以承担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 号)规定: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招标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且符合应当由取得相应类别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可以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9597023元(含暂列金148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长度不低于11公里、直径不低于1.0米的给排水管道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 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④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 号)的规定执行。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 -0300:00:00至2025-09-23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EF%BC%89%E9%87%87%E5%8F%96%E6%97%A0%E8%AE%B0%E5%90%8D%E6%96%B9%E5%BC%8F%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D%BF%E7%94%A8%E6%96%B0%E7%82%B9%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8%BD%AF%E4%BB%B6%EF%BC%88%E7%A6%8F%E5%BB%BA%E7%89%88%EF%BC%89%E6%89%93%E5%BC%80%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5%BA%94%E6%A3%80%E6%9F%A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6%80%A7%EF%BC%8C%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5%85%B7%E6%9C%89%E6%8B%9B%E6%A0%87%E4%BA%BA%E5%92%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F%BC%9B%E6%8B%9B%E6%A0%87%E4%BA%BA%E6%B2%A1%E6%9C%89%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7%9A%84%EF%BC%8C%E9%A1%BB%E9%99%84%E6%8B%9B%E6%A0%87%E4%BA%BA%E5%AF%B9%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6%8E%88%E6%9D%83%E4%B9%A6%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5.%E8%AF%84%E6%A0%87%E5%8A%9E%E6%B3%95%E5%92%8C%E5%AE%9A%E6%A0%87%E6%96%B9%E5%BC%8F%3C/strong%3E%3C/p%3E%3Cp%3E5.1%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9%87%87%E7%94%A8%E7%9A%84%E8%AF%84%E6%A0%87%E5%8A%9E%E6%B3%95%EF%BC%9A%E7%BB%8F%E8%AF%84%E5%AE%A1%E7%9A%84%E6%9C%80%E4%BD%8E%E6%8A%95%E6%A0%87%E4%BB%B7%E4%B8%AD%E6%A0%87%E6%B3%95A 类(8.00%≤K<12.00%)(含 8%,不含 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9月23 日09: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9-23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关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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