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GDCG2025006
采购人名称:
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采购人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莲池北大街5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张晨亮
0312-59775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邢台市桥东区百泉大道北侧新华南路东侧新京东区4-1-10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明扬
0372-2965212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7-21
更正事项:
Annc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1)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3)3.1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2医用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东区百泉大道北侧新华南路东侧新京东区4-1-104
更正为: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A包、B包预留份额给中小微企业。其中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应由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生产,其中小微企业生产的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2.2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3)3.1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2医用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利家街1714号公园时代S3-4号#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
2025-07-25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