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设施部分-土建部分)项目
项目代码:2209-410328-04-01-926686
招标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5)0021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宁公开-2025-25
标段名称: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设施部分-土建部分)项目
标段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5)0021号-1
一、开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佳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568322.01元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顺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791729.47元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427325.05元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二、评标信息
1、否决投标情况:
(1)依据(招标文件具体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的规定,河南能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因存在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的具体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的规定,未通过资格评审。
(2)经审查,河南康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技术标不可行。依据 (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的具体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的规定,被否决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打分情况: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报价部分 | 39.263 | 39.263 | 39.263 | 39.263 | 39.263 |
技术部分 | 15 | 15 | 15 | 15 | 15 | |
综合部分 | 34 | 34 | 34 | 34 | 34 | |
汇总 | 88.263 | 88.263 | 88.263 | 88.263 | 88.263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报价部分 | 34.423 | 34.423 | 34.423 | 34.423 | 34.423 |
技术部分 | 15 | 15 | 15 | 15 | 15 | |
综合部分 | 27.04 | 27.04 | 27.04 | 27.04 | 27.04 | |
汇总 | 76.463 | 76.463 | 76.463 | 76.463 | 76.463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报价部分 | 23.631 | 23.631 | 23.631 | 23.631 | 23.631 |
技术部分 | 15 | 15 | 15 | 15 | 15 | |
综合部分 | 33 | 33 | 33 | 33 | 33 | |
汇总 | 71.631 | 71.631 | 71.631 | 71.631 | 71.631 |
三、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佳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刘肖楠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豫2412022202312165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顺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曹红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豫1412013201313204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岳丽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豫241131443530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佳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1813757
企业业绩:1、洛阳市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老城区东西南隅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顺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341085626
企业业绩:1、宜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建设项目;2、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凤大道北延线(洛龙区段)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1054838
企业业绩:1、民权县珠江路(迎宾大道-富民大道)、玉龙街(南环路-旺业路)道路工程;2、洛宁县同心路(永宁大道-滨河大道)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公示期
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07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苗先生 0379-66269805
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晗 18638347316
2025年07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