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露小区9号、20号营业用房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产权相关单位委托,对位于澜沧江路银露小区9号、银露小区20号商业用房公开征集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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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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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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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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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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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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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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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露小区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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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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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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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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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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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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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露小区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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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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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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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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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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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展示:报名期内标的物原址现状展示,意向承租人自行进行实地踏勘,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已现场查勘并认可标的现状。
三、交易方式: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以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网络报价分为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自由报价期45分钟(16:15:00——17:00:00),自由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若无人出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延时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以此循环,单个延时期限不超过120秒,在一个延时报价期内若无人再次加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基本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公章。
3.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方式一:线上报名:登录https://zc.cdaee.com:18080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1.自然人(个人)注册:选择“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自然人。2.单位注册:选择“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法人或其他组织。3.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4.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在“资产资源”板块中选择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方式二:线下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1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由农交所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9日16:00(10个工作日),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节假日除外。
五、保证金约定
保证金不冲抵价款,竞得人的保证金于《租赁合同》在本所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于竞价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
六、特别声明
1.标的按现状招租,可能存在漏水、积水、墙壁脱落、墙壁裂缝、管道堵塞、门窗门锁损坏等问题,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现状情况及相关费用;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接受并无异议。
2.网络竞价中,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意向承租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意向承租人承担。网络意向承租人不得因此类情形要求本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租赁标的系国有资产,目前暂无产权证,可能对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有关联影响或导致办理时间较长,意向承租人需自行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了解办理流程,但能否办理、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七、交易须知及特别约定
1.本所接受项目业主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本项目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做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次交易资金不通过德阳农交所交易专用账户进行结算。
3.意向承租人(报名人)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挂牌公告》。
4.本所已对本次转让标的所有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承租人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意向承租人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项目交接。
5.本所已对《租赁合同》进行公示,涉及标的出租具体事宜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租金一年一付,成交后,承租人按一年租金的50%为标准向业主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标的物和设备设施的完整不受损失及其他违约责任。
7.免租期1个月,免租期在首年租金中扣除。
8.装修要求:承租人装修营业用房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若需增、减隔断须经业主方同意,否则业主方有权要求承租人自行承担费用将房屋恢复原状。
9.租赁合同履行期间,若承租人要改变经营业态,需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10.承租人到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将办理好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出租方处校验和备案。
八、违约责任
1.意向承租人经本所确认为承租人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服务费,且逾期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的;
2.受让成功后无正当理由未按公告约定支付成交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的;
3.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承租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承租人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程序的;
8.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5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没收承租人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在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九、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佣金支付约定
(一)成交当日,承租人按一年租金的5%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承租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年价款。
十、税费约定
成交后,承租人支付的租金由出租方开具租金发票,保证金开具收据,本所向承租人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十一、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联系人:钟女士 18981002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