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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龙街道办事处2025-2027年城市管理日常整治服务项目(包3)合同公告

长沙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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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年城市管理日常整治服务项目(包3)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505220007-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湘龙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万家丽北路龙塘安置小区c13栋

供应商(乙方):湖南紫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龙塘安置区D7栋00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2027年城市管理日常整治服务项目(包3)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优惠率(%)
12025-2027年城市管理日常整治服务项目(包3)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2.5

合计金额小写:1975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柒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优惠率(单位:%

优惠后单价(元)

优惠后合计(元)

合计

备注

分项名称

型号规格

1

人员类

1.1

普工

工日

2.5%

195.00

780000.00

1560000.00

1.2

技术工

工日

292.50

5850.00

11700.00

1.3

技术工

(水电氧割)

工日

292.50

35100.00

70200.00

1.4

技术工

(高空作业)

工日

585.00

8190.00

16380.00

2

工具、设备类

2.1

氧割

台班

2.5%

214.50

18232.50

36465.00

2.2

电镐(手持风炮机)

台班

227.18

11358.75

22717.50

2.3

柴油风炮机

台班

195.00

1950.00

3900.00

2.4

风炮

台班

585.00

2.5

发电机

5000W

台班

292.50

12285.00

24570.00

2.6

油锯

台班

195.00

2.7

打草机

台班

195.00

2730.00

5460.00

2.8

风机

台班

131.63

1974.38

3948.75

2.9

绿篱机

台班

74.10

3

车辆、机械类

3.1

轻型货车

5吨以下

台班

2.5%

411.45

16458.00

32916.00

3.2

货车、自卸货车

5吨

台班

513.83

3.3

8吨

台班

925.28

490395.75

980791.50

3.4

后八轮渣土车

台班

1850.55

3.5

随车吊

5吨以下

台班

616.20

3.6

5吨以上8吨以下

台班

925.28

3.7

8吨以上16吨以下

台班

1233.38

39468.00

78936.00

3.8

吊车

25吨

台班

1850.55

3.9

30吨

台班

2466.75

3.1

35吨

台班

2878.20

34538.40

69076.80

3.11

50吨

台班

3906.83

3.12

70吨

台班

5655.00

45240.00

90480.00

3.13

100吨

台班

7710.30

3.14

160吨

台班

11310.00

3.15

挖掘机

70

台班

1542.45

107971.50

215943.00

3.16

820

台班

2570.10

82243.20

164486.40

3.17

炮机

70

台班

2158.65

38855.70

77711.40

3.18

820

台班

3186.30

25490.40

50980.80

3.19

铲车(50装载机)

台班

1233.38

9867.00

19734.00

3.2

叉车

4吨

台班

719.55

28782.00

57564.00

3.21

平板拖车

台次

195.00

7800.00

15600.00

台次

616.20

27729.00

55458.00

3.22

施救车

台次

986.70

3.23

高空作业车

台班

1542.45

3.24

推土机

70

台班

678.60

3.25

140

台班

2269.80

3.26

160

台班

2466.75

3.27

220

台班

3084.90

3.28

D85

台班

4112.55

3.29

振动式压路机

40吨

台班

2466.75

60吨

台班

2714.40

3.3

平地机

台班

2960.10

2960.10

5920.20

3.31

高炮机

大30吨

台班

15600.00

3.32

高炮剪

大30吨

台班

15600.00

3.33

小型货车

皮卡

台班

400.73

3.34

小型拖拉机

台班

359.78

3.35

面包车

台班

400.73

3.36

洒水车

8吨

台班

776.10

3.37

下水道疏通车

10吨

台班

867.75

4

材料类

4.1

绿膜/绿网

m2

2.5%

1.76

12155.33

24310.65

含人工+材料

4.2

草籽 园林用(百慕大、细叶早熟禾、椰子草等综合)

Kg

25.35

4.3

编织袋

大(120cm×70cm)

0.98

4.4

小(80cm×50cm)

0.49

4.5

高仿草皮

m2

29.25

4.6

草皮

m2

10.53

4.7

水泥

Kg

0.38

4.8

沙子

m3

128.64

4.9

油漆

351.00

4.1

临时围挡(含安装费)

1.8m×2m

234.00

含安装费

4.11

夹芯板围挡(含安装费)

3m长×1.8m高彩钢泡沫夹芯板

341.25

含安装费

4.12

市政围挡(含安装费)

3.25m长×2m

390.00

含安装费

4.13

薄膜

m2

1.46

4.14

隔离柱

66.30

4.15

混凝土C30

m3

385.13

4.16

麻石板

(300*600*30)

m2

74.10

4.17

盲道砖

m2

74.10

4.18

筛网

m2

2.15

4.19

光面芝麻白挡车石柱

221.33

4.2

种植土

m3

39.00

4.21

红叶石楠冠径

P=80-99CM

43.88

4.22

辣椒苗、玉米苗

1.27

4.23

麦冬草81株/m2

m2

18.43

4.24

桂花树(金桂)

胸径6-7.9cm

192.08

4.25

桂花树(丹桂)

胸径6-7.9cm

166.73

4.26

香樟树

胸径6-7.9cm

105.30

4.27

栾树

胸径6-7.9cm

341.25

4.28

杜英

胸径6-7.9cm

105.30

5

其他类

5.1

垃圾外运处置

2.5%

195.00

78000.00

156000.00

5.2

土方外运15Km

m3

67.02

6

小型市政维修服务

6.1

小型市政维修服务

元/小时

2.5%

29.25

不含维修材料。(超过半小时按一小时算,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算)。

7

其他未列入项

7.1

参照投评内部单价,若无投评单价则参考市场价。

优惠后合计

1925625.00元(一年)

3851250.00元(两年)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所派劳务人员年龄18-60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

2、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标准进行计量(机械设备必须按8小时/台班进行负荷运行操作施工;时工需按对等劳动强度标准及时间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每工日有效作业时间不低于8小时)。

4、重点路段市容秩序值守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严格执行采购人的任务规定,按规定人数驻点,文明劝导;现场施工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配戴安全帽,按安全生产要求规范作业。

5、中标人负责提供服务所需检验合格的所有设备、设施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等一切费用。

6、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发生安全及其他责任事故时,由中标人担负全部责任,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中标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利益,出于中标人行为给采购人或第三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中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8、如发生疫情等情况,中标人要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做好工作人员自我防护工作,做好人员登记把关。

9、如中标人工作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0、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中标人在履约期限应加强人员管理,如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人员配置要求

1、所派劳务人员年龄18-60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标准进行计量(机械设备必须按8小时/台班进行负荷运行操作施工;时工需按对等劳动强度标准及时间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每工日有效作业时间不低于8小时)。

3、重点路段市容秩序值守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严格执行采购人的任务规定,按规定人数驻点,文明劝导;现场施工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配戴安全帽,按安全生产要求规范作业。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中标人负责提供服务所需检验合格的所有设备、设施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等一切费用。

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发生安全及其他责任事故时,由中标人担负全部责任,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招标定价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营业部(湖南紫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810000292674000001)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7-01 ——2027-06-30

五、服务地点

湘龙街道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是否邀请专家: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标准规定,扣除考核款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标准规定,扣除考核款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标准规定,扣除考核款项。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考核标准》的具体要求执行。如在服务期内修改了考核办法的,则按新办法执行。

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监督

情况

事项

备注

1

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及设备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应急任务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

合格记“√”

在规定时间超过半小时未到位,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200元/次,超过1个小时以上,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500元/次,并且采购人有权选择其它中标人

2

现场施工人员着装整齐,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合格记“√”

出现一人次未统一标志,未配带安全帽或穿拖鞋,赤足者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100元/人次,视情况严重可劝退该名员工

3

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监督和管理

合格记“√”,未安排现场管理人员,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500元/次

4

所到场设备必须标识清晰,严格按采购人派遣规定的设备型号调配设备,填写好设备清单表,严禁增开、虚开设备型号和台次

合格记“√”

所到场设备陈旧,标识模糊不清,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500元/次,发现增开、虚开到场设备台次或型号,取消当次到场设备台班费用并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2000元/次。

5

所派劳务民工年龄18-60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举止文明

合格记“√”

发现一例不合格,或不听从安排的,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200元/人次,视情况 严重程度责令中标人劝退该员工。

6

现场工作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签到表,作业期间必须每时段拍摄作业照片,时间节点必须有记录,严禁虚报员工人数

合格记“√”

发现虚报员工人数或不按规定安排作业员工,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500元/人次。

7

现场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现场施工,严禁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

合格记“√”

发现有人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500元/人次,情节严重可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8

现场施工必须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野蛮施工

合格记“√”

发现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守安全操作规程,动作蛮干者,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500元/次,严格做到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许施工作业。

9

重点路段市容秩序值守及应急驻场劳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按规定人数驻点,坚持原则,文明劝导,严禁迟到、早退、交接班无人、不按规定人数驻点、上班打瞌睡、上班不作为、中途离守等,严禁言语不文明,行为过激,有损执法人员形象。

合格记“√”

发现一例或一项不合格,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200元/人次,视情况严重程度责令中标人劝退该员工。

10

项目实施中未列明的考核事项

采购人可根据事由的严重程度对中标人进行监督并实施扣发措施

11

项目实施中重大违规问题

采购人可根据事由的严重性,可对中标人加大实施扣发措施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注:连续两次整改不合格的,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5000元。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可适时适度调整,补充考核办法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王彬宇法定代表人:周进

委托代理人:唐畅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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