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驾驶舱”交通分舱(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城市驾驶舱”交通分舱(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期项目完成了“城市驾驶舱”交通分舱(交通政务信息化平台)基础架构,建设了综合交通运行全景舱、综合交通监测预警舱、支撑服务平台、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基础软硬件产品等内容,是整体项目的基础。项目部署于盐城市政务云平台,实现了与行业内各单位及行业外横向单位间的数据共享交换。通过一期建设,初步搭建了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平台底层框架,构建了“多场景联动、多终端互联”的交通分舱,形成了对全市“交通设施、交通运行、行业治理、安全监督、公众服务、绿色交通”六大方面的运行态势总览能力及重点场所常态化实时监控预警能力。为持续完善“城市驾驶舱”交通分舱功能,进一步提升交通政务信息化水平,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已启动“城市驾驶舱”交通分舱(二期)项目。二期项目将重点围绕交通政务信息化平台的“统一门户”、“指挥舱”、“决策舱”、“服务舱”展开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强化支撑服务平台与交通数据资源中心,融合AI大模型技术,提升交通分舱在业务分析研判、预测预警协同指挥、一站式办公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并与“数字盐城”相关板块深度对接。二期项目是一期项目的深度延续与业务全面拓展,项目实施高度依赖一期项目建设思路、开发环节和建设成果,必须对原系统深刻理解。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790.0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技术专利的专有性交通分舱一期项目开发过程中使用了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技术与软件著作权。包括《一种基于XLNet模型与知识图谱的智能问答方法》、《一种针对DB2数据仓库进行数据抽取、调度及展现的方法》、《基于卡尔曼滤波与深度学习的视频中全时段车辆检测跟踪方法及系统》等多项专利,《鸿信交通运输数字大脑-运行监测预警软件》、《鸿信低代码取数用数可视化分析平台V1.0》、《鸿信交通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等十多项软件著作权。此技术专有性是系统搭建、功能实现与业务适配的核心载体,系统技术架构、功能模块、数据交互逻辑与项目需求已深度绑定,具有不可替代性。二期需要在此技术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拓展。2、系统架构专属性与代码逻辑延续性二期项目的模块扩展、功能升级与系统集成必须深度嵌入并严格遵循一期项目的核心架构及代码逻辑。原系统的核心底层架构与关键技术组件由原开发单位开发,同时交通众多业务与“数字盐城”平台的深度对接,涉及多系统间复杂、高度的定制化,部分已完成专有接口协议、数据标准及对接逻辑。原开发团队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和对接逻辑,是保障交通分舱(二期)与全市数字化体系实现无缝、高效、稳定协同运行的技术基础。更换供应商将无法获得对原有专有架构和接口协议的同等掌控力,代码逻辑的深度延伸,必然导致对接中断、系统割裂,甚至严重破坏已建平台的业务连续性和整体性。3、运维服务的不可替代性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日常高效运维(包括故障精准定位与快速排除、漏洞及时修复、性能持续优化及版本平滑升级)高度依赖于原开发团队在长期建设运维过程中形成的、不可迁移的深度技术积累和特定业务场景知识。交通分舱(一期)原开发单位承诺的五年本地化驻场运维服务,其对系统运行中的历史痛点、核心业务流程细节、潜在风险点及历史遗留问题高度熟悉,服务的延续性是保障系统高可用性、高可靠性的核心要素,具有不可替代性。引入新供应商将面临漫长的学习曲线和难以克服的知识断层,甚至造成二期建成后运维的界面难以分割,影响业务系统的使用。4、工期及技术层面迭代更新的延伸性引入新供应商将不可避免地需要对现有系统的所有专题模块、高度定制化的接口协议、内部业务逻辑进行全面、彻底的重新理解、适配与测试。这将产生极其高昂且难以预估的学习、沟通协调、兼容性测试及试错成本,其总和将数倍于原供应商承接所需的投入。更换新的供应商会造成对原有复杂业务逻辑理解偏差、数据转换过程发生难以预料的错误、新旧系统兼容性下降、一期系统性能下降或功能失效等。这些风险极有可能导致项目工期延期、预算超支,最终损害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与效能,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与社会损失。5、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性该项目用于交通行业综合管理和服务民生的事项,项目资金用途合理。综上所述,为确保“城市驾驶舱”交通分舱(二期)项目能够平稳、高效、安全地实施升级,切实保障平台核心业务的连续性和关键数据的完整性,最大限度规避因更换开发商所必然引发的重复投资、系统割裂风险以及潜在的重大经济损失与社会负面影响,选择由原开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建设、服务与升级开发工作,是唯一可行、可靠且风险可控的选择。基于交通分舱(交通政务信息化平台)项目(含一、二期)是一个整体,项目本身无法也难以分割和厘清边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从技术的专有性、延升性、服务的延续性、系统架构的核心和代码的属性拓展、运行及维护连续性等方面考虑,建议二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盐城华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68382125D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联系电话:1806619902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9号盐城城投商务楼
联系电话:0515-8050135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4-11F
联系电话:19962391798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报告-城市驾驶舱“交通分舱”二期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