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52025000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础设施设备整体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11 10:00:00,更正为:2025-10-21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11 10:00:00,更正为:2025-10-21 10:00:00。
磋商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评审内容“信息化”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原文件: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具有公安监管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提供二级等保证明得1分,提供三级等保证明得2.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信息化平台:平台能够提供维保计划工单。得2.5分。(现场演示) 3)电子版设备信息建立:信息平台能提供主要设备的信息管理(如设备名称、参数、启用年限、设备编号等)得2.5分。(现场演示) 4)大数据分析:平台需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持,每月分别统计维修、维保进行汇总分析,得2.5分。(现场演示) 注:1.信息化平台:①如属于自有的,要求提供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登记证书上著作权人必须为投标人)复印件;②如非投标人自有系统,需提供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界面截图、软件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发票及提供第三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③若承诺中标后提供(购买、租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上述功能软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及购买、租赁服务合同及发票时间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不得分。2.功能演示:①每家投标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而未完成演示的,仅针对规定时间内演示部分进行评分);②仅用图片文字的描述方式演示、PPT演示、截图演示的非真实产品操作环境演示不得分;③功能演示视频中所展示的产品需与供应商所投产品一致。”
更正为: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具有公安监管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提供二级等保证明得1分,提供三级等保证明得2.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信息化平台:平台能够提供维保计划工单。得2.5分。(现场演示)3.电子版设备信息建立:信息平台能提供主要设备的信息管理(如设备名称、参数、启用年限、设备编号等)得2.5分。(现场演示)4.大数据分析:平台需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持,每月分别统计维修、维保进行汇总分析,得2.5分。(现场演示)注:1.信息化平台:①如属于自有的,要求提供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登记证书上著作权人必须为投标人)复印件;②如非投标人自有系统,需提供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界面截图、软件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发票及提供第三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③若承诺中标后提供(购买、租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上述功能软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及购买、租赁服务合同及发票时间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不得分。2.功能演示:①演示形式为现场演示(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25号),投标人需自带操作设备。②演示顺序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每家投标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而未完成演示的,仅针对规定时间内演示部分进行评分);③仅用图片文字的描述方式演示、PPT演示、截图演示的非真实产品操作环境演示不得分;④功能演示视频中所展示的产品需与供应商所投产品一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010525210200006214[2025]00310;
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00,000.00元/年;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80,000.00元/年;
3、采购品目:C23129900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4、监督部门: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699817;
5、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第一骨科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辉路389号
联系方式:028-87031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85259928、19980530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兴茂、鲁雨薇、敬芸芸、刘燕、蒋德林
电话:028-85259928、19980530972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