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响应人:
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拟实施#2机组支吊架校验调整及管道膨胀检查项目采购,现就本项目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合作单位,诚邀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2机组支吊架校验调整及管道膨胀检查项目。
2.项目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1)对#2机组燃机、汽机、余热锅炉的燃气管道、汽水管道、油系统等管道及(大管以及管径φ80及以下小管)支吊架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施工(调整和更换)、受力核算(四大管道)。
(2)绘制所有承压管道管系支吊架、膨胀指示器示意图,建立支吊架电子版台账(包括大管和φ80及以下小管、膨胀指示器)。
(3)需解决汽机侧FGH至凝汽器管道、汽机顶轴油、低压轴封供汽管道,燃机侧TCA冷却空气管道以及抗燃油管道、炉底疏水管道膨胀异常问题。
- 资格条件
3.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应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 (电源工程类二级资质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
3.4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台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管道支吊架调整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
3.5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在职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6未被采购人或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10-27 10:00】(最终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时间为准),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链接]),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请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5.提交报价、开启报价地点:
- 本次采购服务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链接])进行全流程电子报名、报价、开启报价及评审等,不接受纸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价。
6.报价原则
- 报价标的: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2机组支吊架校验调整及管道膨胀检查项目,该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响应人为全面、妥善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报价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 报价:请按照第四部分《报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且不接受浮动报价或其他备选报价方案,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报价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 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应于报价前清晰了解发包人实际采购需求,如有疑问可与发包人确认后再进行报价。
- 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否决该报价响应人的报价:
6.4.1不符合本询价文件第3条“资格条件”要求;
6.4.2响应人报价错误,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6.4.3不同报价响应人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文件上传IP地址相同)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6.5 本项目发包人设有内部预算价,开启密封报价前不公布。
7.成交及合同签订
7.1 发包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并以不含增值税报价进行评审。
7.2有效总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内部预算价的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有效总报价次低且不超过内部预算价的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1)选择货期(工期)短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2)不要求货期(工期)或货期(工期)相同的,则相同报价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低报价还是相同的则以电子平台系统排名第一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7.3若全部响应人超过内部预算价,则公布内部预算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报价最低且不超内部预算价的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且不超内部预算价的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两家或以上的响应人总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1)选择货期(工期)短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2)不要求货期(工期)或货期(工期)相同的,则以电子平台系统排名第一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二次报价全部响应人均高于内部预算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7.4 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7.5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及时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第三部分),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实施。
7.6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订单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7.7 如报价响应人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未按要求报价,而导致授标后出现弃废标情况;或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或不同报价响应人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文件上传IP地址相同)的;发包人将根据不良供应商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不同期限参与广州发展及属下企业招标采购活动资格。
8.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9.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邹工 电话:13827375302
商务联系人:王工 电话:13509981009
监督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9000342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