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教学楼食堂内外墙教学楼卫生间校园人工小溪及混凝土道路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1]QC[TP]20250031
项目名称:教学楼食堂内外墙教学楼卫生间校园人工小溪及混凝土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96,222.1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庆实验中学教学楼食堂内外墙教学楼卫生间校园人工小溪及混凝土道路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196,222.1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房屋修缮 | 大庆实验中学教学楼食堂内外墙教学楼卫生间校园人工小溪及混凝土道路维修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96,222.1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庆实验中学教学楼食堂内外墙教学楼卫生间校园人工小溪及混凝土道路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工程由本企业承建,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庆实验中学教学楼食堂内外墙教学楼卫生间校园人工小溪及混凝土道路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派遣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项目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开标时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市辖区大庆市政府4楼开标六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关于投标保证金要求的说明:
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线上方式收取保证金。 供应商在进行响应信息确认后,应通过“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获取缴费账号”,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采购包的虚拟子账号信息以及缴纳金额,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将保证金足额缴纳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供应商全称,且与其响应信息一致。缴纳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由于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提早缴纳。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采购包:***的保证金”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意:供应商使用虚拟子账户功能缴纳保证金后,需关注缴纳状态。遇见系统问题等及时拨打客服电话:4009985566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实验中学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秀水路6号
联系方式:0459-8156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6158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冠阳
电话:0459-6158195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6月05日
